二十四:将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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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之上金庆广没有回答那无聊的问题,他没有任何犹豫,一步步走像那奄奄一息的斗笠人,他倒是要看看这斗笠人到底长什么样子,又是谁指示他们过来做这些勾当的。
斗笠人看着那一步步走近的金庆广,宛如死神来收割死者的灵魂一般,斗笠人最后一点求生的欲望在此刻已经心如死灰了。
心脏在剧烈跳动,滚滚的鲜血染湿了他整个后背。
“告诉我,谁让你们做的。让你死个痛快!”
死神的声音冰冷得可怕。也许是生命最后时刻的回光反照,斗笠人竟然没有了刚才那种害怕之情,透过面具,那一双怨毒的目光死死盯着金庆广。
“你会后悔的!”
“不好。”金庆广刚有察觉,这斗笠人是个死士,刚想要上前阻挠,但可惜还是晚了那一步。
斗笠人咬破了藏于牙齿后的毒药,他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竟然都还不知道杀自己的人究竟是谁,想想就让人觉得好笑。
斗笠人口吐白沫倒在地上。双眼外凸,死不瞑目。
金庆广满脸无奈,觉得实在有些扫兴,刚准备上前去揭开面具之时,斗笠人的尸体竟然有一道黑气从口中飘了出来,原本的尸体开始快速地腐烂,转瞬间便化为了一滩血水。。
金庆广纵身一跳想气抓向那黑气,可那黑气竟然通灵一般,从金庆广五指之间的空隙中留走了,远离地十分快。
“可恶!这斗笠人~!”
金庆广从嘴里吐出好些脏话出来,察觉自己错过了十分重要的情报而懊恼不已。
“这黑烟,背后的人不简单了。”
金庆广转念一想西南方位,那不是贺国嘛!
“与贺亲王赵树有关?”金庆广在脑中想着各种细节。
下方长街上的三个拐卖犯被刚刚那一副场景已经是吓地呆在了原地,傻傻地看着,楼顶上他们的速度完全没有任何可不性,宛如蜗牛与猎豹一般。
“大哥,我们跑吧。”三人中发福的那个胖子问向高个子。
他刚说出话,便感觉浑身寒毛竖立。金庆广耳朵微动听清楼下三人的谈话。一跃从房屋顶上跳下下来,黄沙扬起,他脚下的地面上赫然有了裂隙。
“大~大大,大人。”高个子早就被吓得不轻了,浑身都在打哆嗦,说话结结巴巴的。
“说!那些小孩子呢?”金庆广一把抓起那个高个子的衣领,不费吹灰之力地将他拎了起来。眼神凶狠无比。
旁边的胖子直接便是瘫软在了地上,裤子也早就湿透了。眼神里止不住的害怕。嘴里喊着“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那些小孩~小孩~”高个子被拎着快喘不上气来了“都交给刚~刚才那个人了。”
“然后呢?!”语气不容置疑。
“不,不,不知道了。”
金庆广脸色难看,看向另外一个矮个子,那人眼神躲躲闪闪仿佛知道些什么。
当金庆广眼神看来,矮个子立马便感受到了,腿虽然再抖,但还是连忙像只老鼠一般往后跑去。
“救命啊!杀人了!”叫的撕心裂肺。
金庆广嘴角冷笑着,将高个子拎在手里,脚再才发力,那速度让手里的高个子面部都开始有所扭曲了。
高个子尖叫声响彻长街,但这沙尘屏蔽了这长街上一切的声音,这便是那斗笠人所布置的,反而现在便宜了金庆广,害了这些人贩子。
一声巨响,墙体被狠狠地砸出一个大洞出来,两个人影像死狗一样被嵌在了墙壁之中,不省人事。
“状元叔!!师傅要你抓活口!”李牧大声喊到。
“没有死!不用担心!”金庆广笑着回了李牧一句。不急不缓,但又无比凶悍,金庆广从墙壁里将两人扣了出来。
“妖怪!妖怪!”唯独剩下的那个胖子都快被吓出精神病来了。
“真想现在就杀了你们啊。”金庆广冷冷地对那胖子说,脑子里闪烁着少年时候的一目目。他在强烈克制自己的情绪。
“大叔,谢谢你。”小黄鹂从李牧怀里探出脑袋来向金庆广笑了笑,虽然还带有些许哭腔,眼睛还有泪水。
“不客气!不客气!没事就好,没事就好。”金庆广被那句谢谢从回忆的思绪里回归到现实。连忙笑着回应,这笑容不再恐怖,反而像是朴实无华,憨厚的邻家叔叔。但与此同时,金庆广一脚踢在胖子的肚子上,可以收了力气,不然这胖子被他随便踢一下都会直接死掉,而不是只倒飞出去而已。
“走吧,太都快黑了。”
“好~”“好!”
黄沙散去,长街上有一个十四五岁的小男孩牵着一个刚哭过的小女孩走在回家的路上。在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不会显得多么惹人注意,在他们旁边的屋顶之上,有一个裸露上身的高大男子两手拎着一高一胖两个人,肩上又扛着另外一个矮子。女孩偶尔会看向旁边的大哥哥和屋顶那个高大的男子。心中早认为他们是大英雄了。
数年以后,世人皆知,年仅二十岁,年少成名的南疆军副统领武安候——李牧,曾带领八万南疆金甲军大破十万贺国军,只为救下曾经南疆军的一位魁梧老将军。
数十年以后,不会有人知道,以一人之力撼动整个庙堂和江湖的天境大能,林间凤——黄鹂,曾经孤生入朝廷只为见一位垂垂老矣的老翁最后一面,那老翁死前都在憨厚地露着大白牙憨厚地笑对身边哭得泣不成声的众人。
偌大的御花园内没有了以往来来往往的宫女,没有了原本的鸟语花香,自从女帝生病后便很少有人去精心修缮了。
一个黑袍公子哥蹲坐在长溪旁边,长溪围绕整个御花园。身旁有一白发白衣的男子静静站着,溪水中锦鲤在欢快游动着,没有人来打理后,这整片后花园便成了它们的天堂。
“迷时师度,悟了自度。”
“知幻即离、不作方便;离幻即觉、亦无渐次。”
两人相对一笑。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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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将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