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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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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断文小竹的零食后,霖霖明显的感觉到他在文小竹那里变得重要起来。

因为文小竹每天都会哄着他给她买吃的。

其实盛临根本没有意识到,他现在这个敢作的个性除了是因为私房钱有点财大气粗,还有就是文小竹平日里对他无条件的宠和惯。

这几年平稳而安定的生活,让霖霖的心理变得阳光而健康起来。

他的内心现在充满了安全感。这些安全感是文爸爸和文妈妈、最重要的是文小竹给他的。

因为他知道,不管他遇到什么事,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他需要,文小竹一定会向他伸出一只手,万分关心地询问他怎么了。

可是,这些还是不够。

心思敏感,年少老成的霖霖,已经懂得了青涩的,年少的喜欢。

可是文小竹还是那个懵懂的女孩子,生活中除了认为家人的重要,就是好吃的比较重要,然后就是画画儿了,对于异性的喜欢,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所以霖霖有时候就会想,是不是因为他从小和小竹一起长大的原因。

他从小就在小竹身边长大,成了最熟悉的人,就像亲人一样,反而被无视了。

就像诗人说的那样: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

是不是太过熟悉的人也不会轻易产生喜欢的情绪。

不过想想也是,少年人总是有早熟和晚熟这样的说法。

13岁的文晓竹属于晚熟的,当然不会想到感情的事情,但是那种少年慕艾的心情。霖霖却过早地体会到了。

霖霖比小竹大两岁,现在已经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

他长相清俊,身材欣长,剑眉星目,面庞白皙,细碎的黑发遮住饱满的额头,从进入进德小学后,他就是小小的校草一枚。

至于他对文小竹的喜欢,与其说是一种少年人青涩的情感悸动,不如说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占有欲。

从他在那间黑暗的屋子里,看到文小竹的第一眼,从文小竹把好吃的东西塞到他嘴巴里第一次,他就已经认定,文小竹这个人是要一辈子和自己在一起的,她是来填补他在这个世界上的空洞和缺憾的。

想起以前,他趁机故意把自己的腿摔折住进文家,得到文爸爸、文妈妈的照顾,也得到了和文小竹在一起的机会。

是的,他还是个孩子,没有足够正确的价值观和是非观,但是他就是知道他想要和那个叫文小竹的女孩子在一起,因为那个女孩子竟然可以无条件的对他一直都很好。

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他的认知就是:一定要努力对这个女孩子好,给这个女孩子所有她想要的东西,帮助这个女孩子实现所有她想要实现的梦想。

比如画画儿成为一名画手。

比如让家庭看起来富裕一点,让爸爸妈妈过得好一点。

挣多点儿钱补贴给老家的奶奶和叔叔,让奶奶能够吃得好一点儿,生活的好一点,让叔叔能够有更多的钱把病看好,这样堂弟和堂妹们就能也过的好一点儿。

其中盛临认为最重要的是文小竹不止一次的说,想要搬出老城区,搬去新城区里一个漂亮的房子里面住。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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