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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笨拙而又热烈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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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笑着道:“洁姨说的什么话?你和建军叔对我这么好,甚至比晚晚和小雨都还要好上几分,我拿你们的钱,那我还是人嘛?人家可不得戳着我的脊梁骨说我是忘恩负义白眼狼?”

她怕夏妈妈坚持分她钱,特意把话说重了些。

夏妈妈闻言,想了想,满脸惋惜地说道:“好吧,那洁姨就不给你钱了。不过建军叔给你建凉亭,你也不许给钱了哦。”

顿了顿,又满脸郑重认真地看着云溪,说道:“以后有什么需要我和你建军叔做的事情,就尽管开口,在我们心里,你就和晚晚、小雨一样,不需要客气,知道吗?”

云溪挽着她的胳膊,把头靠在她肩膀上,娇娇地道:“我知道的,洁姨和建军叔对我的好,我都知道。”

夏妈妈摸了摸她的头发,语气亲昵自然,“我们溪溪漂亮、聪明、懂事,谁看了不喜欢?”

云溪嘴角、眉梢微微上扬,眸子里露出清浅的笑意。

两人又说了会话,夏妈妈便说要回家做晚饭去。

云溪急忙收拾了些水果,让她带回去吃。

虽然夏妈妈万般推辞,但还是拗不过云溪,最后便满脸笑意地带着水果走出了云溪的家门。

云溪看了看桌子上还没有收拾好的水果,便把它们用保鲜盒分门别类的装好,放进冰箱里。

放好之后,又看了看桌面,感觉好像少了些什么。

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什么头绪来。

干脆出了客厅,绕过主楼的侧廊,往后院走去,去地里摘点菜,顺便浇浇水。

还有两天,鸡毛菜便满十八天了。这时候的鸡毛菜已经长得比寻常的鸡毛菜高一些,而且菜叶也更为宽大一些。

最难得的是,几乎所有的鸡毛菜长得都差不多大,不像寻常那些鸡毛菜有大有小。

识货的人只需一眼,就看得出这是优良品种。

云溪后院的水管子是套了水管喷雾器的,流水经过喷雾器便变成白白的水雾,洒在翠绿逼人的鸡毛菜叶子上。

叶子上便蒙上了一层细细的水珠子,细水珠子慢慢地变大,变得晶莹剔透,折射着落日余晖,美不胜收。

细细地把菜地里的所有菜都喷了一遍水,然后转身回去时,视线扫到了一抹黄色。

转头定睛看去,原来是围墙的墙角下有一朵剩下的黄色野花,远远看去,有点像菊花。

这是农村的田间地里最常见的野花了。

看着那朵静静地矗立在墙角的野花,她终于知道少了些什么了。

原来是把那朵玫瑰落在了车上,忘记拿出来了。

云溪匆匆地把小白菜放到厨房,又脚步匆匆地去了院里,从副驾驶上拿起那朵娇艳的红玫瑰。

回到客厅,翻箱倒柜地找出个花瓶,加水,插上玫瑰,放在了客厅中央的桌子上。

又仔细地瞧了瞧,觉得有点单调。

便从打开抽屉,拿出一把剪刀,慢悠悠地走出客厅门。

来到前院的花草前,手起刀落,剪下一大把开的正好的切花月季:茶花女。

又思考了片刻,走到另一盆月季前,同样地剪下了十多支开得正好的丝绒深红色月季:黑巴克。

把满满的一捧花捧回客厅里,慢慢地修剪枝叶,然后一起插到了花瓶里。

插好后,又仔细端详了一阵子,甚是满意地点了点头。

带着愉悦的心情,云溪吃了顿美味的晚餐。

饭后,云溪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看着屋顶发呆。

良久,回过神来,伸手拿起放在桌面上的手机,打开微信,点进了置顶的好友聊天,点了个视频通话。

视频刚拨出去,就被接起来了,夏晚那珠圆玉润的美人脸便出现在了屏幕上。

夏晚是名副其实的大美女,但并不是现下审美的那种白幼瘦美女。她肌肤微丰,身材玲珑有致,脸盘圆润饱满,一双黑白分明的秋水明眸仿佛会说话一样,灵气逼人。

平常,夏晚总是说羡慕她长得好看,其实在云溪看来,夏晚长得远比自己好看。

屏幕里的美人紧抿着嘴,仍压制不住微微上扬的嘴角,眼里有光彩流转,眉梢微微上扬。

云溪认识她二十多年,一眼就看出她今晚心情异常的好。

便拉长了声调笑着问道:“晚晚,这么开心是发生了什么事情呀,说来听听~”

听着云溪流氓一样的语调,夏晚翻了个白眼,嘴角眉梢的笑意再也隐藏不住了。

便故作矜持地沉吟了许久,才缓缓地道:“我听出国的另一个师姐说,越景和要回国了。”

越景和便是夏晚高中时喜欢的那个学长。

从高中到大学毕业,跨越了夏晚的整个青春。

喜欢了八年,至今还心心念念,念念不忘。

曾因他偶尔撇过的一个眼神而开心激动,因他多看了哪个学姐一眼而黯然神伤。

曾给他送过情书,送过矿泉水,曾在校门口驻足良久,只为看他一眼,曾在饭堂无视周围人的目光,四处张望,只为坐得离他近一点。

云溪偶尔会羡慕她,可以喜欢一个人,笨拙而又热烈,一无所有而又倾其尽所有。

但她更羡慕越景和,有这样一个人,笨拙而又热烈,一无所有而又倾尽所有地喜欢他。

但实际上,多年的喜欢并不一定能修成正果。

云溪斟酌地问道:“他出国快两年了,难道没有女朋友吗?”

说完,不等夏晚说话,又接着状似玩笑地说道:“要我说啊,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森林?”

夏晚嘿嘿直笑:“学姐说没有女朋友的?不过溪溪说得对,我为什么要吊死在一棵树上呢?”

话刚落,便又一脸愁肠百折地说道:“我觉得李宗盛《鬼迷心窍》的歌词写得很符合我现在的心情,我也不知道他哪里好,但就是忘不了。”

“你知道吗?我最近一直都在循环播放这首歌,每听一次,我都觉得那写得就是我。”

“云溪,你有喜欢过人吗?你能明白那种飞蛾扑火的感觉吗?”

夏晚的越说越小声,说到最后一句眼睛里隐隐有水光闪过。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54章 笨拙而又热烈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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