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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林诗娇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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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陈东来还是没有直接定制《十年》。

倒不是他不想定,而是他的口袋里就九十多万出头。

上一次送给黎雪柔衣服花了十万多,还有日常的一些消费,以及前些天给林诗娇定制的那首《少年》,几乎掏光了他的家底。

“也不知道那个林诗娇签没签?”

陈东来摸着下巴,微微思忖。

如果签了,他的口袋里立马就会多出一百五十万。

可如果没签,这首歌就只能自己发表,或者给李蒲了。

“算了,还是先码字吧!”

陈东来默默叹了一口气。

他打开了k鹅阅读的作家后台。

再过几天应该就可以定制了。

除了歌曲分成之外,这个月《鬼吹灯》和《诛仙》的销售数据也不错,稿费应该不会少。

……

红杉娱乐大厦。

林诗娇提前从公司给的办公室内将自己个人的物件搬下了楼。

一件一件的放入了那辆十几万的小白汽车的后备箱。

“砰!”一声轻响。

后备箱被关上。

林诗娇长长的吐出一口气。

汽车的车门旁,站着一位中年女人。

她是林诗娇的经纪人。

女人皱着眉,看着林诗娇道:“诗娇,你真的想清楚了,不和公司续约了?”

“公司给你开的条件在行业内应该算得上是数一数二了,这么多年你对公司难道就没有一点感情么?”

“你离开红杉,未必就有更大的发展呀!”

中年女人说完。

林诗娇依旧面不改色。

“我想清楚了!”

林诗娇认真的点了点头。

娇弱的身板站的笔直,一双杏眼里闪烁着坚定的光芒。

中年女人看着她,欲言而后又止。

这段时间她不止一次劝说过林诗娇,也给开出了不菲的合约和条件,但是最终都被拒绝了。

她本来想最后再挽回一次的,可看着面前少女坚定的模样,那些挽回的话顿时就说不出口了。

“好吧,祝你以后事业蒸蒸日上!”

“嗯,再见!”

林诗娇平淡的回应。

一转身,打开车门钻入了驾驶位。

汽车发动的声音响起,而后化成一道白影渐渐消失在道路的拐角。

至始至终,林诗娇都没有回头看一眼红杉娱乐公司。

倒不是她不念旧情,而是红杉娱乐从始至终都不懂得她。

她在娱乐圈,不只是为了挣钱。

她家里有的是钱。

她的父亲不止一次的跟她叨叨过,如果她愿意从鹭江回到家乡平州去发展,那么家里给她的钱估计这辈子也花不完。

但是她还是选择留在了鹭江,不要家里的一分钱。

她有自己的梦想。

从当年签入红杉开始,她就是为了自己的音乐梦。

她想要在舞台上唱歌,唱自己喜欢的歌,而后看着自己唱的歌被更多的人喜欢。

可是红杉娱乐太让她失望了,从未考虑过她的感受。

总让她去翻唱一些三流的歌,去给别的歌手当背景板,如果不是今年的新秀季她选择了一意孤行一回,那么甚至连正式出道的机会都没有。

最重要的是,新秀季之后。

红杉娱乐想着的也是怎么让她去参加节目翻红,甚至还想去炒作热度,从未想过培养她去当一个真正的歌手,培养她的创作。

这种感觉,就好像本来想着当一个歌手的,可是最终却要被公司安排去当一个流量艺人。

这不是她想要的。

她跟公司的人谈过只想当一个真正的歌手,却被果断的否决了。

他们说年轻人就是要抓住机会,聚拢流量当一个明星,而后去接接广告商演挣钱,发行歌曲这种方式太古板,也挣不了多少钱。

红杉娱乐给她开出的条件,几乎全部都是围绕着利益。

说白一点,就是钱。

她不否认钱很重要,这几年独自在鹭江生活的她早就明白了这一点。

但是,除了钱之外,人至少还要有一点梦想。

小白汽车熄火,停在了出租屋楼下。

林诗娇坐在汽车内。

她没有急着回去。

而是通过自己的手机,打开了电子邮箱。

在里头,躺着一封封各大娱乐公司的邀请。

这些邀请中,目前为止,几乎没有她看上的。

因为,几乎所有的公司都和红杉一样,想着如何将她培养成一个流量艺人,而非歌手。

至于她提出的要求中,要有一首歌。

这些公司清一色的几乎都是选择了一首抒情的歌曲。

似乎在他们的印象里,只有唱抒情的歌才适合自己。

只是不知为何,当她打开那歌曲小样的时候,莫名的就觉得不喜欢。

倒不是这些歌有多烂,只是从看到邀请上的那些条件开始,这歌曲听着就变了味道。

“永星的回复?”

林诗娇在新邮件中看到了一个自己留意过的公司。

她之所以留意永星,倒不是因为它是行业的龙头,而是对方的一个歌手。

那个叫做陈东来的歌手。

那个创作了《怒放的生命》、《同桌的你》等深受网友喜欢的歌曲的歌手。

那个没有参加华夏新歌声,却间接拿下了新歌声冠军的歌手。

在她的眼中,陈东来才算是一个纯粹的歌手。

“林小姐你好,永星想邀请您……”

这封邮件的格式几乎和其他的娱乐公司都一样。

只是内容上有一点诧异。

永星强调了它是行业的第一,并且提出了让自己走音乐作品路线当一个实力型歌手。

这个条件让她有些意外。

但是,真正让她意动的,是附在邮件下方的那首歌曲小样。

《少年》,词曲作者是陈东来!

“是他!”

林诗娇杏眼微微一亮。

她点开了小样试听。

节奏感十足的前奏响起,顿时便吸引了她的注意。

“换种生活”

“让自己变得快乐”

“放弃执着”

“天气就会变得不错”

……

“路在脚下”

“其实并不复杂”

“只要记得你是你呀”

林诗娇沉浸在歌曲之中,闭上了眼睛,她感觉这首歌仿佛就是专门在写自己。

“我还是从前那个少年”

“没有一丝丝改变”

“时间只不过是考验”

“种在心中信念丝毫未变”

……

歌曲的高潮有预兆的来临。

林诗娇眼睛赫然睁开,透澈的双眼里泛着失神又或是心动。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九十四章 林诗娇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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