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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史诗级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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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新歌声的后台。

李蒲和董诗柳有些紧张的坐在一旁,努力的调整着自己的呼吸。

倒不是他们的心理素质不行,而是因为今天抽上场序号的时候他们两个抽到了第一号以及最好一号。

无论是开场的歌曲,又或则是压轴的歌曲,基本上都会给观众留下较深的印象,如果表现的不好显然会被放大无数倍。

这使得他们不得不紧张。

当然,紧张归紧张,他们的心里还是有信心的。

毕竟这些日子一直到昨晚,他们都有认真的练歌,早已将各自的歌曲练得烂熟于心。

“下面有请今天的一号选手,李蒲。”

“他将为我们带来的歌曲是《董小姐》。”

“掌声欢迎!”

主持人清脆的声音在节目上响起。

他侧身走到台侧,镜头一拉,李蒲的身影出现在升降台上。

他抱着吉他,内心有些忐忑。

倒不是对陈东来的歌没有信心,只是因为昨天晚上练歌练的太晚,嗓子有些沙哑,不知道能不能将这首歌唱好。

李蒲看着镜头深吸了一口气。

同一时间,华夏新歌声的直播频道内早已吵开了锅。

“董小姐是什么歌,我怎么从没听说过?”

“楼上的不会看字幕么,作词和作曲都是陈东来!”

“竟然真的有新歌,难道昨天晚上微博上传的陈老师江郎才尽都是假的?”

“别高兴的太早,没准是拿出来滥竽充数的!”

“对,陈东来又不是曲爹,谁能保证他每一首歌都是好歌?”

……

弹幕横飞。

这些人大致分成了两派,就是看好陈东来的少数路人派,以及完全不看好陈东来甚至希望《董小姐》是首烂歌的偶像派。

灯光骤暗,一束聚光灯打在李蒲的身后。

现场安静的如一片死寂。

清澈的吉他声在昏暗寂静里响起。

“董小姐你从没忘记你的微笑”

“就算你和我一样渴望着衰老”

“董小姐你嘴角向下的时候很美”

“就像安河桥下清澈的水”

……

吉他声轻缓有力,像是流过山涧的清泉一般浸染在歌词之间。

李蒲的歌声的确是有点沙哑。

若是放在平时演唱的时候,歌声但凡有一点沙哑,几乎都会给表演带来很大的影响。

然而,在演唱这首《董小姐》的时候,这一点沙哑的声音就仿佛像是撬开听众心门的一把钥匙,随着歌词间的韵意,拨动着无数人的心弦。

“所以那些可能都不是真的董小姐”

“你才不是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

“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

“这让我感到绝望董小姐”

这歌词就像是日记一般。

看着听着都很朴素,但却是格外的真实。

唯有真实能打动人心。

现场的许多观众不自觉的沉浸在其中。

周海今年29岁,他从大学毕业已经6年了,他看华夏新歌声的唯一原因,就是因为他的偶像歌王林康在这个节目当评价导师。

对于这个节目上的那些选手,他是怎么看怎么都不顺眼。

不是因为这些选手他不喜欢,而是因为他们那些在舞台上又唱又跳没有丝毫内涵的歌让他感觉十分厌恶。

他本着对偶像的支持,打算等看完节目再到豆瓣上给它个差评。

然而,就在刚才,他却被一首歌打动了。

《董小姐》这首听起来好像很朴素,但却不自觉的让人想再听一遍的歌。

歌词从那个叫做李蒲的歌手口中吐出,声音还有些沙哑。

但是沙哑不沙哑他已经不在意了。

他只想一直听着,听下去,脑海中就能不自觉的想起那个女孩。

那时候女孩的笑很美,眼睛就像清澈的湖水。

那时候的他却十分普通。

后来时间匆匆,女孩变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她的眼睛里像大海一样深邃中藏着波澜,而他经历了现实的磨练却变得愈发的普通。

时光荏苒,岁月无情。

等到多年后再见面,已经是前不久他的婚宴了。

他在家里人的安排下结婚了,看着那个女孩开着豪车赴宴,在酒桌上抽着烟和老同学闲聊,浑身流露着陌生。

他几次伸出手,却又放下。

有些事情只能藏在心底。

正如歌词唱的那般,爱上一匹野马,可他的家里没有草原。

大多数年轻的感情都是充满着遗憾。

许多男人的生命里,都有那么一位董小姐。

“我想和你一样不顾那些所以”

“跟我走吧董小姐”

“躁起来吧董小姐”

歌曲在绵长的吉他声中缓缓落幕。

在歌词的结尾,那个男人仿佛像董小姐伸出了手。

然而,在现实的世界里,遗憾往往是大多数,因为遗憾,所以他们更希望在虚幻的歌曲世界里,将那些遗憾好好的填上。

等到吉他的最后一个音落下。

周海果断的在直播频道上打出了一行字。

“这是我在华夏新歌声上听到最好听的一首歌,不接受反驳!”

像是周海一样的网友不计其数。

“这歌让我想起了初恋,昨天她结婚了!”

“我未娶她未嫁,但我们这辈子却没有缘分了!”

“听歌好几年了,第一次被一首歌给感动到!”

“陈老师牛批,这首《董小姐》绝对是经典!”

“那些在微博上说陈东来江郎才尽的媒体出来说话,你觉得能写出《董小姐》的叫江郎才尽?”

“这个叫李蒲的歌手唱得也不错,那沙哑的声音一般人根本唱不出来!”

“别说了,这个李蒲我粉了!”

“我也粉了,我给他投10票,以后我就是李蒲的头号粉丝!”

“10票就想当头牌,我投20票!”

……

整个直播频道的弹幕区瞬间被淹没。

舆论有时候就是如此的现实。

上一秒还在为陈东来江郎才尽而惋惜的网友,下一秒没准就操起键盘来了一句陈老师牛批。

至于那些偶像派,除了少数的顽固分子,其他的多少也觉得《董小姐》是首好歌。

民谣的优点就是接地气。

而大多数的观众就是最接地气的。

无论喜不喜欢《董小姐》,至少此刻几乎没人说这首歌差劲的。

当然,也没有人说李蒲差劲的。

相比于第一期李蒲唱老歌之后被喷的惨景,眼前的一幕堪称史诗级逆转。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七十三章 史诗级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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