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老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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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晶前辈,你不会也要让我喝酒吧?”
陈东来脸色坨红,愣着看向红晶。
他感觉自己已经有点顶不住了。
那朗姆酒初饮下去没有太大的感觉,结果休息的这么一会儿,酒劲竟越来越大。
“喝不喝酒看你!”
红晶笑眯眯的道:“我听婉萱说你除了《怒放的生命》和《同桌的你》之外还有歌没曝光出来,你给大家唱一首新歌,怎么样?”
听着这话,陈东来的目光下意识的瞥向一旁的黎婉萱。
“你要用钢琴么?餐厅里有!”
黎婉萱面带笑意。
之前在面试陈东来的时候,那首用钢琴弹唱的《像我这样的人》,给她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方才她和红晶聊天时便说到了这。
“不用钢琴!”
陈东来大手一挥,站了起身。
朗姆酒的后劲让他的身体微微有些摇晃,不过还是稳稳的拿起李蒲刚刚放在角落的吉他。
他感觉浑身有些燥热,大概是酒精的缘故,不仅使得他有些晕乎,更让他感觉浑身仿佛有使不完的劲。
“不用?”黎婉萱有些诧异。
难道他还有别的歌?
“一首《老男孩》送给大家!”
陈东来看着四周有些模糊的人影,感觉热血在流淌。
恍惚之间,仿佛回到了那些年。
他站在舞台下,望着台上喜欢很久却不敢表白的女孩。
他挤在人潮中,梦想着有天能超越一切万众瞩目。
他躺在出租屋,看朋友圈初恋结婚的视频。
他回到老家,顺从父母安排结婚。
……
独特的前奏响起。
“那是我日夜思念深深爱着的人啊”
“到底我该如何表达”
“她会接受我吗”
“也许永远都不会跟她说出那句话”
“注定我要浪迹天涯”
“怎么能有牵挂”
“梦想总是遥不可及”
“是不是应该放弃”
“花开花落又是一季”
“春天啊你在哪里”
酒后那有些沧桑的嗓音传出。
配合着独特的扫弦节奏,在此刻莫名的动人心弦。
所有人不自觉闭上了嘴,认真的注视着陈东来。
“青春如同泵流的江河”
“一去不回来不及道别”
“只剩下麻木的我没有了当年的热血”
“看那漫天飘零的花朵”
“在最美丽的时刻凋谢”
“有谁会记得这世界他曾经来过”
灯光下,陈东来的脸涨得潮红,不知是唱得太过用力,还是被酒精涨得。
海风吹在那身朴素的工装上,也吹在所有人的心上。
陈东来唱得很投入,因为在他的意识里,他仿佛回到那年的舞台上,这一次是他站在舞台上,而那些女孩们站在台下倾慕的看着他。
不过他已经不再喜欢那些女孩了。
他要将心中所有的不快都唱出来。
“当初的愿望实现了吗”
“事到如今只好祭奠吗”
“任岁月风干理想再也找不回真的我”
“抬头仰望着满天星河”
“那时候陪伴我的那颗”
“这里的故事你是否还记得”
“如果有明天祝福你……亲爱的”
吉他声缓缓收尾。
陈东来泛红的脸色却是带着笑意。
所有人的目光十分复杂的看着他。
他们在歌声之中仿佛听到了自己的过去。
那个曾经错过的那个女孩,
那为了追梦背井离乡的无奈,
那个一路走来仿佛都在碰壁的少年,
岁月在一点点的流转,也许他们的未来也不过是成为这么一个老男孩。
“好!”
红晶回过神来。
她第一个鼓掌,而后众人也缓缓回过神来,响起一片雷鸣般的掌声。
“小陈……不对,我应该叫你陈老师!”
“这首《老男孩》已经不能用好来形容了。”
“我敢说,如果它发行,绝对会成为乐坛数一数二的追梦励志歌曲,你出专辑,我第一个买!”
红晶激动的看着陈东来。
她觉得自己亲眼见证了这么一首顶级的歌曲诞生,听完这首歌,她感觉曾经听过的所有追梦励志类歌曲都索然无味。
“陈老师,你到底是经历了多少才能写出这么沧桑的歌来?”
“看那漫天飘零的花朵,在最美丽的时刻凋谢,陈老师是在写自己么?”
“一定是,我听过陈老师的那首《怒放的生命》,当时感觉他就要红了,结果刚签了永星后却遭遇打压,现在还留在作曲部,这不是完全符合歌词的意思么?”
一些感性的女艺人眼睛泛红小声道。
黎雪柔的眼眶也有些红了。
她看着不远处的陈东来,脑海中不自觉的闪过许多画面。
深夜跟辅导员说穷孩子的梦想、在舞台上向所有人宣告自己怒放的生命、遭遇雪藏却依旧面带笑容、被舆论攻讦却以淡然应对、而且还每天陪自己聊天……
这一刻,她的心狠狠跳动了两下。
董诗柳的丹凤眸光复杂。
睫毛轻颤着看着那个抱着吉他在傻笑的少年。
在她听来,陈东来的歌声里,那个女孩大概写得就是当初的自己吧。
生活像一把无情刻刀,改变了我们模样。
他是在说我变了么?
杂乱的思绪让她无法再保持高冷。
除了这两个女人,还有黎婉萱此刻也满脸复杂的看着陈东来。
她了解过一些关于陈东来的故事,只是没有想到那些听着平平无奇的故事,却是能够对一个少年产生如此大的影响。
“在最美丽的时刻凋谢,他是在怪我把他安排到作曲部么?”
“放心,等我回到永星,只要你不犯错,你就是永星未来的巨星!”
黎婉萱心中暗暗道。
杨宗离也是十分满意的看着陈东来。
这小子简直就是上天送给他三部的礼物。
但是,他也从黎婉萱的眼神中看出了一丝不善,心中暗暗盘算着明天是不是应该找陈东来聊一下。
这样的人才要是从三部走了,那就是巨大的损失了。
而角落处,李蒲则是有些仰慕又有些难过的看着陈东来。
“跟学弟这首歌一比,我写得简直就是垃圾!”
在无数道各色的目光中。
陈东来脸上的笑容缓缓放大,而后抱着吉他的身体竟缓缓向后倒去。
“快……扶他!”
……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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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老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