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千金难买我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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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所有人都已经完成了投票。工作人员当着大家的面,将箱子里所有的名牌卡倒了出来,逐一进行唱票和展示。
很不幸,11个人参与投票,陆晔获得了6票,而沈煜只拿到了5票。
看到这样的结果,顾明廷顿时一脸菜色。事已至此,他的面子能不能保住已经不重要了,现在的关键在于,沈煜那边要怎么交代。
看着杜星跟脂砚他们已经悄悄欢呼庆祝了起来,顾明廷急得在房间里直转圈儿,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就这么几个人,那关键性的一票,到底是谁投了陆晔呢?难道是言欢么?
可是……按她刚才的说法,明显她也是倾向于沈煜的啊!
顾明廷想问个明白,于是,他拉着言欢来到了角落里的窗户旁边,努力压制着自己内心烦躁的情绪,心平气和的问道:“现在投票都已经投完了,你可以告诉我,刚才投谁了吧。”
言欢点点头,一脸坦荡:“我投了陆晔老师。”
果然是她!
顾明廷觉得心头一口老血快要压不住喷出来了,他低声质问道:“你怎么可以投陆晔呢?!刚才不是你自己说的,沈煜流量大,演技好,角色把握精准,性格平易近人,而且不在乎片酬高低么?!”
言欢无辜的眨巴眨巴眼睛:“我说的这些都是事实啊,但是……又不妨碍我选陆晔老师~”
“为什么啊,其他人不选沈煜,都是考虑片酬的问题,可是你又不在乎这个。”顾明廷的情绪越来越激动,就差拿把电锯再给言欢开一次瓢,看看她脑袋里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了。
言欢耸耸肩,无所谓的说道:“因为陆晔是我的偶像,我喜欢把票投给他,千金难买我乐意~”
“言欢,你这个人简直就是不可理喻!”顾明廷扔下这句话,怒气冲冲的就走了。
趁着大家把视线聚焦到自己身上的时候,言欢使劲挤出了几滴眼泪,那模样,别提多委屈了。
杜星快步走过来,关切的问道:“怎么了,那个顾明廷又欺负你了?”
“没有!”言欢急切的否认,伸手擦了擦眼泪,然后才解释道,“顾总知道我没有把票投给沈煜老师,可能有点不高兴吧,所以语气稍微重了点,其实也没有对我怎么样的。”
“欢欢,今天这事儿赖我,如果一开始没让你挨着他坐,兴许就不会出这么多事儿了。”杜星有些自责,尤其看着言欢这梨花带雨的模样,心里更是一阵不落忍。
言欢不仅不怪杜星,反倒还主动安慰他:“杜星哥,不怪你。是我年纪小,情商不够,所以没能把这些事情处理好。你看,今天没投沈煜老师的又不止我一个,其他人怎么都没事,还不就是因为我嘴笨,不会说话,才惹怒了顾总……”
“欢欢,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亲妹子。以后再有什么活动,你就跟着我,离那个顾明廷远远的。有我跟脂砚护着你,谅他也不敢再做什么出格的事情!”杜星说着,就把言欢也拉到了人群中央。
毕竟,她也是把陆晔推上男主位置的大功臣,庆祝这事儿,可不能少了她~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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