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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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里的顾明廷,倒了杯红酒端进卧室,放上一首让人身心愉悦的钢琴曲,倚着窗子,看着门口失魂落魄的言欢,心里简直就是美滋滋。
两个人之间的直线距离其实也不过十来米,可这段距离在顾明廷心中却有如天堑一般。他希望言欢也能够早点儿迷途知返,他们注定是两个世界的人,执着下去是没有意义的,沈安之才是言欢命定的恋人。
而且,他生怕这俩人的羁绊不够深刻,甚至不惜用钱也要让他们锁死,这是一种多么感天动地的精神。每每夜深人静的时候,顾明廷想起自己的所作所为,躲在被窝里都能骄傲的笑出声来--啊,他实在是太伟大了!
哦,想起沈安之,顾明廷觉得,这种时候应该给他打个电话。毕竟现在的言欢,辣么空虚,辣么寂寞,辣么冷还辣么饿,正是沈安之趁虚而入的好时候。
要是这时候,他用一个深情的拥抱,将令人作呕的言欢搂入怀中,再给她一个绵长的吻,那言欢得多感动啊,还不分分钟沦陷?
这个计划,虽说有些委屈沈安之,但是生而为人,谁又不是每天负重前行呢~
接到电话的沈安之,感觉自己都要难过的哭出声来了。如有来生,他一定好好贿赂管投胎的,麻烦一定给他托生个有钱的好人家,别让他再受这种苦了。
到时候要是也有言欢这种胡搅蛮缠的坏女人,他就学顾明廷,用钱雇一个小老弟,替自己解决掉这段烂桃花。一百万不够就五百万,五百万不够就三千万,三千万还不行就一个亿,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叫问题……
他离顾明廷家也不算近,下午刚去他家研究了好几个小时的熊猴。这才回家吃完饭没多久,正想好好休息一下呢,没想到,又要过去。
可是他还不能拒绝,毕竟他是一个非常有职业道德的人。拿人钱财与人消灾,金主爸爸的事就是他的事,哪里有言欢,哪里就有他。
想想要去跟言欢斗智斗勇,沈安之在衣柜里选了一套最便宜的西装。毕竟,贵的西装,言欢她不配!
等沈安之赶到顾明廷家门口的时候,言欢正瘫在地上。沈安之看她这样,嫌弃之情溢于言表。有一说一,他长这么大都从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人家不理她,她就跑到人家门口碰瓷。最致命的是,她还不讹钱,专想讹人。
但是,言欢讨厌归讨厌,钱是无辜的啊!沈安之调整了一下心态,换上他常用的深情款款的嘴脸,走到言欢面前,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温柔的问道:“欢欢,你怎么样了,我来接你了?”
言欢毫无反应,因为此时的她,是货真价实的晕倒了。没吃什么东西的她,原本就有些低血糖了,山里风大,再这么一吹,她又很不幸的发烧了,这会儿早就懵了。
沈安之再三确认言欢甚至已经不清楚了以后,终于长舒了一口气,给顾明廷打了个电话,告诉他言欢应该是生病了。
“啊,她生病了,那我岂不是得让人连夜去给大门口消毒?!”顾明廷一拍大腿,觉得这件事情非常重要。
哎呀,那大门口可是家里所有人进进出出的必经之地,鬼知道言欢带了多少细菌和病毒回来。这要是不及时消毒,明天指不定得有多少人中招呢。就算人没事儿,影响到家里的猫猫狗狗也是不好的吖~
闻言,沈安之鼻子一酸,听听,这才是有钱人!言欢活不活死不死的,跟人家没有半毛钱关系,人家担心的,是她又没有脏了自己家的地方。
嗷嗷嗷,有钱真好,有钱可以草菅人命,有钱可以为所欲为,他一定要努力奋斗,早日成为像金主爸爸一样冷血无情的资本家!
计划好消毒的相关事宜后,顾明廷向沈安之命令道:“我就不下去了,你赶紧把她弄走,有进展了再跟我汇报就行。”
“好的顾总。”沈安之答应下来,挂断电话,将手机放回口袋里。认命的挽起袖子,低头将地上那一坨言欢捞进怀里。
虽然沈安之极力控制着姿势,将两条手臂水平牵伸,让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达到最大。可言欢身上那魔性的味道,还是像长了腿一般拼命往他鼻子里钻。
隔着薄薄的意料,沈安之还能感受到言欢滚烫的体温,他觉得眼眶有些湿润,一种耻辱感油然而生--他脏了,他抱了言欢,他再也不是纯洁之身了!
顾明廷将言欢塞进车里,粗暴的用安全带将她控制在座椅上之后,这才自己坐进驾驶室。临发动车子之前,他回眸望了一眼。
落地窗前,顾大佬摇曳着红酒杯,那身长玉立的姿态镌刻成了一副剪影让沈安之久久不能忘怀,他再一次深刻的意识到了--有钱真好……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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