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乡村两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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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的家地处小镇往北两公里的地方,马路几乎可以直接通到家门口,只是一条清澈的小溪把公的家和马路隔了开来,马路在这头,公的家在那头。
这条小溪承载了楚城幕的童年的大多数回忆,围河舀水抓小鱼,挖洞抓螃蟹,天气热的时候还可以光着屁股下小溪里游泳。
楚城幕的狗刨式就是在这条小溪里无师自通的,后来大学游泳课的时候,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改掉,两只胳膊放在胸前刨水的习惯。
前些年,有几个不知道从哪来的外地人,在小溪上头下了药,结果小溪里的鱼、虾、螃蟹、甚至连蛇都被毒死了,被愤怒的楚家人吊起来用皮带抽得皮开肉绽,直到这两年,小溪才又重新有了几丝生命的气息。
老楚家的祖籍在壮州,是三百多年前从壮州那边迁过来的,如果深究起来的话,就是清朝康熙年间,持续了很长的湖广填四川期间发生的事情。
老楚家的族谱厚厚的很大一本,由楚城幕的公在保管,看起来破破烂烂。
族谱一开始是用毛笔写的,然后变成了很粗的钢笔字迹,后来到了楚城幕公这里,又变成了娟秀的毛笔字,纸张的材质也一直跟随年代在变化,其中甚至还有几张布帛。
里面记载着,老楚家是怎么来的,也记载着每一支分支去了哪,又是怎么没的。
每五年一次的大祭祖,是公最高光的时刻,分散到全国各地的老楚家人大多会带着自家的族谱找到公,告诉他,自家娶了几个媳妇儿,又添丁几口,哪些老人又走了。
公就会戴上厚厚的老花眼镜,再翻开厚厚的族谱,在那一支族人下面对他们家的情况进行备注和修改,那些揣着自家族谱的老人,看到公一笔一笔的把一个一个名字写上去,才会松掉一口气,仿佛不把这些名字记载上去,这些人就不姓楚了似的。
在当初的动乱的年代里,家里被抢砸了很多东西,这本族谱也被公他们用性命保留了下来,原因很简单,这本族谱记载着血脉,也记载着传承,更记载着人心。
公一直有个愿望,直到去世也没能完成,那就是找到三百多年前老楚家在壮州的主脉,把自己家的族谱续到本家的族谱上。
后来老楚退休以后,花了很大的力气才在遵义找到了他们,完成了公的遗愿,据说那天场面很隆重,又是三牲,又是祭天,又是祭祖,楚城幕却是没有看到。
老家这边十里八乡大多姓楚,就是不姓楚也会带点血缘关系,或者是亲戚关系。
说起来也挺有意思,在条件艰难的年代里,老楚家隔壁以前有一家人,现在已经搬走了,是楚城幕公的堂兄弟,论起来楚城幕应该管他叫幺公,幺公的老婆,自然就是幺婆了。
幺婆不是个省油的灯,有道是穷生奸计,富涨良心。说白了,穷的时候,人自然会更计较一些,幺婆一天到晚稍微有啥不对,就会堵在老楚家门口破口大骂,老楚碍于辈分,气得直咬牙,又拿她没办法。
可有意思的是,幺婆在老楚家比老楚高一个辈分,可在老蒙家又比老蒙低一个辈分,后来老楚老蒙结婚以后,每次幺婆想发飙,老蒙就会端根板凳往老楚家大门口一坐,眼皮子一耷拉,也不吱声,就能把幺婆憋出内伤。
这么些年,长房出幺儿,小房出长辈,光看外表,根本看不出来谁长谁幼,除了一些老人,现在其实也没多少人,能够准确的喊出自己家那些亲戚应该怎么称呼了。
这天傍晚,楚城幕和老楚正在小溪里清洗身体。
楚城幕平时打理得蓬松自然的发型,被汗水打湿以后,胡乱的贴在头皮上,上面全是水稻叶子和谷粒。
上身穿着一件老楚的旧衬衣,破破烂烂,腋下的地方甚至还有一个口子,衬衣上一层盐粒,那是汗水被晒干以后留下的印记。
下身穿着的也是老楚的旧裤子,松松垮垮的吊在腰上,裤子早就看不出来本来的颜色了,上面全是瘀黑的泥污。
老楚和楚城幕都光着脚丫子,下水田里干活,还穿鞋,那就是纯粹和自己过不去,一脚下去,鞋子就不知道陷哪去了,被污泥包裹着,扣都扣不出来。
小溪不远处就是公的家,六姑和六姑父在坝子上把晾晒的稻谷,收起来堆到堰坎上,然后用塑料薄膜严严实实的盖住,这是担心晚上有雨,如果稻谷淋了雨,会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发出新芽,那今年的收成就全完了。
厨房的地方,灯火通明,老蒙正系着围裙掌勺,一个大铁铲在她手下翻飞,一片片油腻腻的五花肉和青椒一起被猛火爆炒,婆在灶台前烧火,头发已经白了大半多了,但是精神还很好。
公正借着夕阳的余晖,在厨房门口打理黄鳝和青蛙,粗的黄鳝需要破开,弄成鳝片,和青花椒,小米辣一起爆炒,就是一道下酒菜,小的就不用那么讲究,直接梭一下油,和干海椒一起炒,做成盘龙黄鳝,一口一个,嘎嘣脆。
楚城幕和老楚在小溪里站着,来回淌了几遍,把身上大块的淤泥,粗略的清理了一下就准备上岸,一会儿到了晚上还得用热水重新洗一遍,不然水稻叶子上的那些小毛茬能痒得你整晚都睡不着。
老楚打量了一下儿子白皙的上半身,眼里写满了对儿子的满意。
楚城幕后背和肩膀上都有几道很明显的红棱子,那是他扛搭斗和担稻谷的时候,让搭斗和扁担给压的。
瘦下来以后,楚城幕虽然不如霍霆锋那般线条分明,但倒三角还是有的,更是不缺一膀子力气,哪能让长辈去扛这么重的东西。
“爸,今年大姑又不回来?”楚城幕背对着老楚,弯着腰把衬衣粗略的清洗了一下,还不敢使劲拧,怕一使劲,这衬衣直接就不能穿了,明天还要穿着它干活。
“哼,你大姑可真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五妹七妹嫁得远,我也不怪她们,她倒是离得近,可她哪年回来过?”
老楚哼了一声,昨天才从老蒙那边干完活回来,那全家乌泱泱十多口壮劳力,一起下地干活的场景刺激到老楚了,连年纪小点的,都知道跟在后面捡掉在水田里的谷穗。
“不回来就不回来罢,她当初是倒追的大姑父,在那边说不上话也正常。”楚城幕安慰道。
“呵,说不上话?她是自己不愿意回来,我有说过让她带着她老公一起回来么?哪怕她回来别的啥也不干,就摘个菜,烧个火,做个饭,我们下地了不也能马上吃上一口热乎的?哪像现在,还得回来了才开始做饭!”老楚冷笑了一声。
“长姐,长姐,就这么个长姐。”老楚说完狠狠的一拳砸向了一旁的杯口粗的竹子,砸的竹子吱嘎一声,发出了破裂的声音。
老楚第一次在楚城幕面前,明显的表达出对大姐的不满。
楚城幕想了想,还是决定提醒一下老楚,至于以后老楚做怎样的决定,那都是老楚自己的选择,自己总不能让老楚留遗憾才对。
“我看大姑这么多年都瘦得跟猴儿似的,以前条件不好,她瘦倒是能理解,现在她一个月挣得可不少吧,大姑父和我哥都吃得白白胖胖的,她怎么还是那么瘦?”
“你又不是没去过她家,她就那样,老公和儿子就是她的所有,家里有点好吃的哪次不是给他俩吃,你忘了你中考那年暑假去她家,你吃了半个月丝瓜,人家父子俩在外面天天吃完才回家的事儿了?”老楚瞪了一眼楚城幕道。
“嗨,我那时候年纪也不大,哪知道还能这么操作,我还奇怪他俩为啥一到饭点就往外跑呢!大姑那张脸,阴下来我也不敢问啊,亏我还天天顶着大太阳上顶楼帮他们家种菜!”楚城幕被老楚提起往事,也是一脸苦笑。
看楚城幕拧干了衣服,老楚就往岸边走去,一边走一边说:
“她就是那性格,宁愿在家陪着你天天吃点素菜,也要让她家里那两个吃好穿好,你说就这么对待自己,她能胖得起来?”
楚城幕跟在身后,想了想,还是继续说道:
“爸,我感觉大姑这情况有点像外婆啊,外婆不是有糖尿病么?你也看见的,外婆以前白白胖胖,现在跟个枯死的树干似的,何况今年不是说大姑还晕倒了两次么?”
老楚闻言,怔了怔,在心里对比了一下大姐和楚城幕外婆的形象,发现还真的挺像,以前大姐虽然一直都瘦,但是好歹还是有肉的,现在这形象可不就和自己那丈母娘一模一样么?
只是大姐一直都瘦,老楚才一直没往那个方向上考虑,听楚城幕这么一提醒,才觉得有些不妙,糖尿病和哮喘一个道理,本身并不致命,但带来的各种综合症,并发症可真的要命。
大姐晕倒了两次,一开始他还以为是低血糖来着,她喜欢吃甜食,而且还有每天早中晚三个糖水鸡蛋的习惯,如果真是糖尿病的话,那可真要命了。
想到这里,老楚惊出一身冷汗,忙加快了脚步,准备回家里拿手机给大姐通个电话。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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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乡村两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