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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章 英雄们的英雄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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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人英雄节如期举办,人们载歌载舞。楼人们从地窖里取出储存许久的面粉,制成热乎乎软绵绵的馕,从母羊的乳头接来新鲜的羊奶,杀头黄羊做烤全羊,取下挂在墙上的库姆孜,肩抵手拉,歌唱起舞。

“巴拉提,是时候放下纠葛了。”

巴哈尔和巴拉提坐在新扎好的帐篷里,共饮美酒。这个帐篷属于楼人里的另一派,属于以巴拉提为首的一群人。楼人经过现代社会的熏染,从游牧社会分化成两派,一派是接受变化的半游牧派,一派是坚持既有生活方式的游牧派。除此之外还有一部分人,他们已经不在草原上生活了。所以,不再被算作楼人。

“上一次这样喝酒,是十年前,不对,我记不清了。”

“上一次这样喝酒,还是上一次。”

巴哈尔的目光深邃,怀念着他逝去的岁月。

“对对对,很久了,记不清了。我以前觉得你是个懦夫,怎么也想不到,你能让阿扎提这样的勇士们都听你的号令。”

“老朋友,你的儿子还没有娶妻吧?”

“不,我的儿子是部落里的头狼。”

巴拉提挤着眼睛,狰狞钢铁一样的脸凸起一个棱角。

“你的头狼看上了我家的马。”

巴拉提钢铁一样的脸裂开了,这件事情太过丢人,自己家的孩子喜欢仇人家的孩子。

“我愿意把女儿许配给你家那个小子。”

“我巴拉提的儿子死也不会娶你的女儿。”

巴哈尔气得把手里的酒杯捏碎,这让巴拉提闭上了嘴。

“我的女儿,一周之前,赢了一百个沙丘人。就算你儿子想要娶她,也得配得上!”

这件事情,巴拉提也是知道的,只是他依然不能相信,一个女人跑赢了传说中的恶魔。而且这个传说中的恶魔很守约,放过了巴哈尔的村庄。怎么死的是吾守尔呢?要是巴哈尔死掉,自己可是会开怀大笑的。

“我们现在一起坐在这里,不是为了他们的婚事,而是因为沙丘人又出现了。我把女儿嫁给你的儿子,你的儿子住到我的村庄里,这样可以吧?他什么时候都可以回你的部落,带着我的女儿也可以,只是一定要把家安在我的村庄里。”

“不可能!万一你舍出自己的女儿,来断我的后。”

巴拉提是知道巴哈尔的,他们打了一辈子的交道。这个老东西和自己完全是镜子的两面,水火不容,并且性格相反。到这里他已经完全可以答应了,用自己儿子做交易也没关系,还能剩下一百匹羊。但是他当然会提出更多要求,这样才是他巴拉提。

“我知道你很贪婪,我最多让你一片草场。要是人都死完了,那么草地还有什么用呢?”

巴哈尔叹息,他也是清楚巴拉提的。这个老妖孽年轻的时候也是个驾马的好手,只是现在变成了这样的混蛋。不知道村庄的警备怎么样了,比起对付这个老妖孽,万一沙丘人打过来就遭了,所以我放出去好多斥候,但愿一切安详。

彭嘉正骑着一匹棕马,漫步在青青草原上。毛逸小队自愿参加到了警备工作里,听到了那样的请求,一个有同情心的国人,是很难不动容的。

“没有沙丘人的影子,可以换班了吧,怎么换班的人还不来?”

彭嘉吹着冷冷的风,打了个寒颤。一个不详的猜测出现在脑海里,李春晓不会摸鱼去了吧?那家伙最近就经常和养鹰户混在一起。

彭嘉仿佛听到了李春晓嘻嘻哈哈的笑声,他正那群楼人的汉子一起纵马狩猎。如此地可恨,可是他不能离开这个岗位,沙丘人可能回来的。

“李春晓,你给我等着。”

我也想和阿扎提一起喝酒,一顿吃掉半只烤羊,然后和楼人的姑娘们一起跳舞,摔跤的时候失去平衡,摔倒在草地上。

风是那么高冷,那么孤独,那么荡气回肠。李春晓左臂抵着鹰,右手抓着缰绳,身后跟着十个楼人养鹰户,马蹄荡起黄色飞沙。

“去!”

雄鹰瞪眼,翅膀一拍,猛地飞起来,扎进蓝色的布里,割出一条黑线,然后黑鹰陨落,双爪钳住沙狐的脖子,用鹰嘴啄开沙狐反抗的爪子,一阵争斗后沙狐丧失了生息。

“干得好。”

猎人们赶来,李春晓拉住缰绳下马,举起猎物,引起一阵兴奋的高呼。

“神之子!神之子!”

“什么玩意儿?”

李春晓没听明白,因为这是他不能理解的小语种,等到楼人养鹰户好好给他解释了一下,他才终于明白。

“你说什么?你在开什么玩笑?好吧,既然你们想要明白鹰的语言,那么我会告诉你们的。我能够理解大部分动物的语言,不只是鹰。之所以是大部分,是因为有些动物我还没见过。”

这其中并不包括虫子,李春晓听不懂虫语,就像那个他打了很多年交道也搞不明白的苗族女人。

何满子正在和阿依木一起制作食物,把面粉变成面团,和鸡蛋牛奶黄油,也许需要加入一些馅,那么就加入一些羊肉或者白糖。把面饼一点点打好,面饼呈现出美妙的花纹,然后撒上芝麻,贴到锅上。

“这样就会做出好吃的馕了。”

“以前没有吃过吗?”

“我家那边没有馕,餐饮店里的也买过,但是味道完全不一样。”

何满子笑着,家乡的饮食不足为道,既然来到了罗布泊,就应该入乡随俗。

吴胜雪跟着阿扎提在村庄周围巡逻,村庄里的人多了十倍,扎起了许多帐篷,在热闹起来的同时也变得混乱了起来。

“沙丘人会派出间谍,我们已经抓到了三个,这不会是总数,还会有更多的间谍。沙丘人的数量极其巨大,死多少人都不会心疼。”

随着人员的增多,用来拉车的马也变多了,随之增多的还有麻烦(口误),马粪。

“回去的时候记得换鞋。”

吴胜雪冷漠着继续向前走,他以前也踩到过各种动物的粪便,他并不是习惯了。即使经历了极其多糟糕的事情,他也依旧会大为恼火,他只是压抑住那份怒火。

“我会把鞋放在外头的。”

因为是执行任务,所以,吴胜雪只有两双鞋。一双他正穿着,另一双是防化服的鞋子。所以吴胜雪除了愤怒,还有难堪和尴尬。

张勋跺一跺脚脚,他的鞋是军队的,结实耐用还合脚。跺一跺靶杆上面的土,张勋确认这跟木头插实了。张勋和楼人的老家伙们,领着一群年轻人,为各种比赛做准备。

“我以前在丛林里呆过,当所有的子弹都耗尽了,弓箭就是最好的武器。”

张勋安好了靶子,亲自测试靶子的牢固程度。张勋一瞄就把箭射了出去,击中靶心,引来一阵叫好。

怎么说来着?活得久还是有好处的。

老家伙们一看张勋这神气劲,纷纷急不可耐地来试靶。张勋一看,这写老家伙个个都是神箭手,箭箭中靶。年轻人都看傻了眼,张勋目瞪口呆。这帮糟老头子怎么这么厉害?等一下,我好像也是糟老头子。

最不适应这里的人就是队长了,即使已经深处草原和沙漠之中,毛逸还是不能避免交文件的宿命。

“该死的!怎么这么多要记录的文件?今天要交出这几天的任务报告,可是有段时间我是昏迷的啊!这可怎么办?还是编一下吧,赶快搞完,出去吃烤羊肉!”

毛逸奋笔疾书,临了一推,把一堆文件推倒在一边。

“总算搞完了。”

毛逸急忙跑出土屋,他身后的通讯器传出怨鬼刺耳的催促声。

“毛逸!怎么还不交报告?你人呢?人呢?”

毛逸虽然写完了报告,但是没有交。

在更远的地方,彭嘉看不到的地方,更多的人正朝着这里赶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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