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晨风微动何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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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一会,陆灏收拾好了随身的物品,准备去镇上把猎物卖出去。
燕玲就捯饬完毕,站在门口打了个呵欠,目光幽幽地看着他,“你要出门?”
“嗯,早点出发,集市散得早。你没事的话,可以再睡一会。”
说着,他伸手拿起了门边的斗笠,用扁担将箩筐的上的绳子缠了上去。
筐子里,都是他前两天打来的猎物。
就一头野山羊,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
现在还不到万物复苏的季节,猎物稀少,许多人都是空手而归。
就是像陆灏这样的老手,到了这个季节也要深感头疼。
野鸡被他留在了家里,就放在了碗柜上。
她大病初愈,准备留给她补身体吃。
燕玲早起的困意瞬间就没了,想起他刚才一起床就去把水缸里的水填满,回来又磨了半晌的镰刀,根本没有吃早餐。
“那你不吃点东西再去吗?”
“不用了,我早去早回。”
他以前上山打猎,都是天不亮就出发。
拿着两个冷馒头,在草丛里一蹲就是一天的情况经常有。
“那怎么行,这里去镇上还有一个时辰的路。你等我,我给你煮一碗面,很快的。”
陆灏除了喜欢冷着一张脸,其实他真的是一个细心又不错的男人。
这些天来,他都是主动的帮忙干活,白天还要上山打猎。
但凡有点好东西都先给自己和玹儿,自己都舍不得吃。
离着桃花村最近的就是青山县,隶属于青州府,大约有四万多人口。
从村子走路过去,来回最少也需要一个时辰。
去镇上也,只要花两文钱就可以在村口坐牛车,可他大多数时候宁愿走路。
燕玲知道他是舍不得花这钱,更别说在镇上吃早餐了。
于是果断转身去了厨房。
陆灏一把抓住了她的手,剑眉紧蹙,“你不用太麻烦了,昨天晚上不是煮红薯了吗?我吃这个就好”
“那都冷了,煮面很快的,你等等我几分钟就好了。”
她火急火燎的跑向了厨房,男人看着她的背影,心里一阵温暖。
同时心里提出了一个疑虑。
几分钟是什么意思?
起火、烧水、洗菜、切丝……烫面。
昨夜剩下的小龙虾酱汁也还有一些,浇上面上,用绿色的青菜点缀着。
等陆灏从把东西放好进屋时,桌子上已经摆好了一碗香喷喷的面。
就在这一刻,陆灏那颗二十多年来,毫无波澜的心狠狠的跳动了几下。
从来没有人关心过他有没有吃饱、有没有穿暖这个问题。
他默默地承受着生活给与他的磨炼和孤独并且习以为常。
原以为自己可以就这么风轻云淡、无悲无喜的过完此生;而她的出现,打乱了他的节奏。
就像是平静的湖面突然透进了一颗小石子一般,泛起了一圈圈的涟漪。
燕玲正弯着纤细腰身给他摆筷子,腰上一紧,原来是男人从后面抱住了她。
他的头颅抵在她的脖颈间,深深的吸了一口她身上的淡雅香味,略带沙哑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谢谢。”
其实,他早就习惯了。
燕玲背对着他,那张白嫩的小脸也如同碗里的小龙虾一样红彤彤的,热气升腾。
怎么办?
要不要推开!
这进度是不是有点快了?
她暂时还不想生孩子啊。
陆灏察觉过来自己的失控之后,眼神迷乱了一瞬,随后清醒的一把推开了她。
“抱歉,刚才失礼了。”
燕玲:“……”
皮笑肉不笑的挤出了一抹标准的八颗牙微笑,端得一副贤良淑德的模样,“没事,相公你快趁热吃吧,待会面冷了就不好吃了。”
“好。”
陆灏大刀阔斧的坐到了方桌旁,刚拿起筷子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他忽而抬首看了过来。
“怎么了吗?”
看他那副严肃的模样,燕玲还以为是自己做的面条味道不好,不太符合他的口味。
岂料男人竟是询问她:“你不一起吃吗?”
燕玲摆了摆手,困倦的打了一个呵欠,“不用,我起太早了,没胃口。”
身为一个熬夜宅,她习惯了颠倒黑白的生活,乍然到了古代,这样天不明地不白的起床,还真是有些为难她。
陆灏低头,低沉的声音随即在她的耳边命令道:“以后你大可不用这么早起。”
虽是严厉霸气的口吻,可燕玲却是心头一阵细微的触动,像是春风撩过水面一般,泛起了圈圈涟漪。
“好。”
他吃东西的样子并不算粗鲁,但是和文雅也远远搭不上边。
那么大一碗面,他几下就“呼呼呼”的搞定了,最后连汤都没有放过。
砰——
放下碗,宽广的额头上也赫然冒出了细密的汗珠,映衬着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睛,充满了阳刚之气。
燕玲错愕了一瞬,心情颇为愉悦,“好吃吗?”
“嗯。”
“要不要在来一碗?”
陆灏抬头看了一眼外面朦胧的天色,果断地摇了摇头,“不必了,我要早点出发,不然到了集市上天色也晚了。”
说着,他起身拿起了门旁边的斗笠,将沉重的担子往肩膀上一跳,起身朝着门外走去。
行至门口,从不回首的陆猎户突然回眸看了过去,只见那抹素白纤细的人影站在屋檐下远远地看着他,对他微笑回首。
晨风习习,吹起她的一头黑亮秀发,映衬着飘逸的白色裙摆,倏然变成了一副浓淡合宜的水墨画卷。
美不胜收。
他的眸光顿时一黯,渐渐平静。
陆灏离开后,燕玲也抱着双臂回到了厨房,瞥了一眼桌上的碗筷,她还是忍着困意先收洗一番。
——
村口,一颗开叉的老槐树刚开出了点点白花,槐香十里,映衬着旁边的青山绿水,田园怡然。
平时村子里的人都是在这里坐车的,不过陆灏从来都是一个人步行去镇上。
“三郎,今天怎么这么晚啊。”
路上恰巧遇到了同为猎户的张胜,两人家境相同,年龄相仿,平日里也经常合作一同上山打猎。
来人穿了一件灰色的短褐,搭配着青色长裤,脚踩着白底厚层的布鞋,以布条裹发,一副不修边幅的模样颇为粗糙。
陆灏故意停下了一会等他上来。
“唔,今天起晚了,你呢?”
两人相识许久,对彼此都有一定的了解,对于张胜今天同样迟到的行为,陆好给予了反问。
后者傻兮兮的露出了大白牙,笑着将自己脚上的新鞋子往陆灏面前一伸。
“还不是俺家那媳妇,偏要俺换上新鞋子才让我出门,怕我脚不舒服又临时改了几针。”
陆灏闻言,反应极为冷淡的“喔”了一声,双眸快速的扫过张猎户脚上的新鞋子。
再看看自己的,草鞋配着一双都是老茧的大脚。
是他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