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按在洗脚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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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之初,你不要太过分!”
喻之初没有理会满脸怒火的喻之漓,转身进了房间,她想继续睡觉。
为了一只仗势欺人的狗,打扰了她的美梦,她有一丝惋惜。
喻之漓咬紧了一口银牙,她的怒火像打在了一团棉花上,她无论再用力,喻之初都不买账,软绵绵的反弹回来。
她注视着喻之初的身影,再次扑上去,她一定要让喻之初涨涨记性。
喻之初感觉到身后有个身影扑过来,闪到了一边,喻之漓扑空了,倒在床上,散落的长发下是一张布满狰狞的脸。
“好狗不挡路,从我的床上离开。”
喻之漓再一次被骂成狗,她几乎要疯掉了,不管不顾就想和喻之初撕打。
“喻之初,我要让喻锦寒不得好死。”
就是这一句话,点燃了喻之初的怒火,她本来不想和喻之漓有什么瓜葛。
既然非要送上门来,如果不满足这个千金大小姐的欲望,有一些不尊重她的苦心。
在喻之漓刚刚准备起身的时候,喻之初一脚将她踹在了地上。
喻之漓吃痛,惊呼出声,“你这个贱人,你就是阿深玩够的垃圾!”
喻之初的目光扫过喻之漓身旁的水盆,她的嘴角微微勾起,她有了一个主意。
那个水盆中装着的是她的洗脚水。
吃过早饭以后,喻之初跑了一会脚,然后才上床睡觉。
既然喻之漓这么喜欢招惹她,她就应该赏赐一些东西给喻之漓。
喻之漓看着喻之初嘴角阴森的笑,她迅速地从地上爬起来,想要逃出去,她虽然心里害怕,嘴上依旧不饶人。
“你再打我,我就告诉阿深!”
喻之初面对她的威胁,面不改色,揉搓着手掌,挡住了喻之漓的退路。
“是吗?可惜了,你的阿深不在家,远水解不了近渴,我倒是想看看,今天谁会来帮你。”
下一秒,喻之初抓住喻之漓的头发,按住她的头,直接把她按进了洗脚盆里。
喻之漓疯狂的挣扎着,一只手抓紧脚盆边缘,另一只手在空中胡乱抓住,好像要打喻之初。
十秒上之后,喻之初再次将喻之漓的头抓起来,让她呼吸空气。
喻之初冷冷的笑着,“好玩吗?我的好妹妹。”
喻之漓恼羞成怒,大声喊叫,“喻之初,你放开我,放开我,信不信我告诉……”
还没等她的话说完,喻之初再次将她按在脚盆里,“既然你的嘴巴这么臭,就用我的洗脚水洗一洗!”
闹出这么大的声响,一行佣人站在门口齐刷刷的看着,唐沁芷听到身音也走了出来。
她看着眼前的画面,忽然笑了,她的儿媳妇,懂的反抗了。
李姐是最后一个赶到的,她看着喻之漓被按在水盆里,响起洛云深交代她的事情,现在应不应该给洛云深打电话啊?
洛云深说了,让她照顾好喻之漓,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给他带电话。
眼前的这种情况,她解决不了,她摸了摸口袋里的手机,准备做个地方给洛云深打电话。
她的腿才刚刚迈开,就被唐沁芷开口叫住,“李姐,你干什么去?”
李姐被吓了一跳,将手中的手机收起来,连忙小声回答,“没,没什么……”
“既然没什么,进来看戏。”
李姐只好硬着头皮走了进去。
房间内的大戏还在上演着,喻之漓被喻之初抓着头发,大口大口的呼吸着空气,向着门口求救,“你们快把她拉开,救救我……”
所有的佣人都看了看唐沁芷,见到唐沁芷没有说话,谁也不敢动。
对于别墅的主人,佣人们还是认喻之初的,喻之漓没有来几天,平日里嚣张跋扈,趾高气扬的使唤他们,看喻之漓出丑,他们也愿意。
反反复复的几次之后,喻之漓的身上和头发几乎湿透了,她抬头看到喻之初那嗜血的目光,被吓得脖子一缩,没了声音。
唐沁芷眯了眯眼睛,现在的喻之初,有一点点像她的儿子,洛云深。
“喻之漓,你最好识相一点,不要惹我,更不要惹我的家人!”
喻之漓被她的声音震的一抖,眼睛血红的看着房间里面的人,她从小到家,从来没有卑微过,这以后还怎么做洛太太,脸都丢光了。
喻之初不想再看到她,“滚出去!”
喻之初应声夺门而逃,路过那些佣人的时候,恶狠狠的说道,“我会让阿深都把你们赶出去!”
她的样子很狼狈,即便说着让佣人们胆寒的狠话,但属实让人发笑。
喻之初觉得有一些累,她知道,喻之漓一定会找洛云深告状,她也没有精力去想后果是什么,一定很惨吧。
喻之漓可是洛云深心尖尖上的人啊,平时恐怕连掉根头发洛云深都会心疼。
今天,她打了喻之漓一巴掌,踢了她一脚,还当着佣人的面,把她按在洗脚盆里,这份怒火,她能承受的住吗?
她一想到马上洛云深就会来兴师问罪,脸上浮现了一抹可悲的笑容。
多么可笑啊。
她曾经深爱的男人,一次一次因为别的女人来为难她。
“妈……”
看到唐沁芷,喻之初强忍着疲惫的身体,叫了一声。
唐沁芷走到喻之初的身旁坐下,仿佛看出了喻之初的担忧,“小初啊,你不要怕,那个臭小子为难你,我一定帮你打他。”
喻之初释然,“我都习惯了。”
习惯了,多么无奈的三个字。
习惯了什么呢?
习惯了洛云深的不信任,不问青红皂白,喻之漓永远是对的。
习惯了他把所有的温柔都给了喻之漓,把暴虐分子发泄在她的身上。
习惯了他一次一次的拿家人朋友的命威胁她,让她臣服于他。
可是凭什么呢?
就凭曾经那个喻之初爱他吗?
可能是吧。
自信如洛云深,强烈的控制欲。
喻之初黑色的瞳孔里,有些散不开的雾气。
和洛云深在一起的一年里,她像是经历了一场美好的幻觉,那里面的洛云深温柔的恨不得给她全世界。
她沦陷了,不停的沦陷……
猝不及防,洛云深就拿着一把尖刀,划开了一切幻想,露出了血淋淋的事实。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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