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马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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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铛!铛!铛!”
下课铃被门房的老伯敲响了,一下两下三下。
很快地,各个教室涌出争先恐后的学生,三三两两,嘻嘻哈哈往校门口的方向奔。
本来三十来人的教室,很快空了大半,只剩十三四位同学仍坐在原座位看书写字。
贾霜花吞了吞口水,不停往窗口张望。
“食堂阿姨怎么还没来?该不会今天先挑初中部那边吧?”
陈星凌正被一道立体几何题难住,闻言低声:“等等吧。高中部好几十个盒饭要拿上拿下,还要从小食堂挑过来,怎么也得十来分钟。”
一会儿后,食堂的老阿姨终于来了。
她将扁担撂下,大声吆喝:“领饭了哎!领饭哎!”
贾霜花腾地站起来,兴冲冲拉着陈星凌奔出去。
只见两个大竹筐里整齐摆放着一个个大小饭盒,有些脏兮兮,有些老得看不出是铝的还是铁的,有些则系着红色或蓝色的线当记号,有些则是搪瓷盆子,歪歪斜斜摆放一两个红薯地瓜,还有人只蒸了半截玉米。
陈星凌的铝饭盒是新买的,亮泽得泛油光,特意写了一个小小的“凌”字做记号。
这是她特意进超市空间找的油性笔写的,本想用一张可爱的小贴纸,但想着这年代还没有彩色贴纸出现,不能太标新立异省得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只能用笔代替。
有了记号的饭盒很容易认,众人三三两两上前扒拉,很快各自领完退开去。
贾霜花的饭量有些大,带了足足两个大饭盒,一个在最前面,另一个却怎么也翻不着,只能等其他同学扒拉取完,才总算看到另一个。
两人正打算回教室,不料老阿姨喊:“还有一截玉米!谁掉的?谁的?”
这时,班里奔出来一个男生,神色窘迫奔下去,支吾:“我的……我的。”
老阿姨瞥了他一眼,皱眉不忍低声:“小伙子,你这一天天吃半截玉米咋行呀?瘦得皮包骨似的,脸色也贼不好。”
男生赔笑两声,窘迫将那半截玉米捏在掌心,快步闪身躲回教室里。
陈星凌看着他满是补丁的裤子和极不合身的上衣,直觉有些眼熟,却一时半会儿想不起他的名字来。
贾霜花似乎看出她的疑惑,压低嗓音:“你忘了?他是分班考试第三名的马大礼,家住城西那边,离学校这边也是蛮远的。”
马大礼?
这名字有些熟悉,直觉似乎在原书中看过——该不会是哪一个小配角吧?
“你认得他?”陈星凌问:“城西那边的?”
贾霜花是土生土长的渝城市区女孩,小学中学高中都在城里就读。
中学每个班的人数不多,毕竟能供孩子读高年级的家庭屈指可数,来来去去就那些熟面孔,所以好些城里的同学她都认得。
“嗯。”贾霜花叹气低声:“他跟我一样大,我们小学的时候同班好些年。他呀,是家里的老大,下头还有两三个弟弟妹妹。他家在城西那边是穷出名的……真的是很穷很穷的那种。”
陈星凌低低“哦”一声。
在这个年代,大多数家庭都只能勉强徘徊在温饱线边缘,能吃饱穿暖的人家已经算颇幸运。顾家一向不缺吃穿,那是因为有顾奇这位高工资的工程师。
贾霜花拉着她到角落里,压低嗓音:“大礼的爸爸在他几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后来他妈一直生病,家里能卖的东西都卖了,只为了能给他妈治病。我们五年级的时候,他大半个学期没来上课。他的成绩很好,老师也很心疼他,特意让大家给他募捐了几块钱送到他家。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妈妈也病死了。自那以后,他就一边干活一边读书,还要养两个弟弟一个妹妹,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他的弟弟妹妹也都在读书吗?”陈星凌问。
贾霜花摇头:“好像一个弟弟在初中部,另一个之前下乡了。他的妹妹现在初一,成绩非常好,每次考试都是全班第一。”
陈星凌唏嘘不已,低声:“身在困境却不忘读书识字求上进,这样的家庭只会暂时穷苦困顿,不会穷一辈子的。”
“可……他是真的很惨。”贾霜花苦笑:“前几天你没在学校吃午饭,你压根不知道。他天天就一截玉米,饿了就去水龙头灌凉水。食堂那边的水龙头用的人少,他常偷偷去喝冷水。放学以后他就跑去干活赚钱,有时候三更半夜还没能回家。”
陈星凌看着他瘦骨嶙峋的模样,还有铁青带着蜡黄的脸色,忍不住咕哝:“确实挺惨的。”
倏地,她脑海里掠过一小段原书的剧情——赫然有着“马大礼”三个字!
对了对了!难怪听起来那么耳熟!
原书中顾奇一直在船厂工作,后来还时不时帮其他民营企业设计一些大型机械,其中有一家大企业的老板马大礼非常赏识顾奇,请顾奇设计了好些生产机械。
后来马大礼赶上了经济腾飞的大好时期,办工厂办大企业,创立民族大品牌,把生意做到海外市场,成了国内最先上市的一批大集团之一。
他一直很赏识顾奇,当他是知心老友来往。后来顾奇晚年移居海外的时候,马大礼时不时坐长途飞机去看望顾奇,而且还悄悄帮过混世魔王顾寅末。
传说他年轻时命运多舛,受过不少苦,幸好他自强不息,带领弟弟妹妹创业致富,最终成为富甲一方的大富豪!
马大礼是渝城本地人,比顾奇年轻几岁——原来就是他啊!
思及此,陈星凌瞬间有了新主意,悄悄观察马大礼来。
他坐在斜对面的窗口边,可能是太劳累,也可能是长期营养不良的缘故,瘦瘦的腰板跟虾米一样佝偻着,五官长得普通,眉眼却带着一抹难以描绘的野性。
“哇!鸡腿啊!”贾霜花惊呼出声,圆溜溜的眼睛盯着陈星凌的盒饭看,差点儿口水泛滥。
教室里本来只有低低的说话声,被这一声“鸡腿”打破了安静!
下一刻,所有人的眼光都往陈星凌看来!
只见她的桌上摆着两个饭盒,一个装着白花花热气腾腾的大米饭,一个则装着两个硕大的鸡腿,外加一坨青菜。
物资贫乏的年代,几天能吃上一顿肉便是稀罕事。像陈星凌这样子一顿能吃两个大鸡腿的人,无疑是超级有钱壕无人性的最佳代表。
“哟!陈同学,你这也太奢侈了吧!两个鸡腿哎!”
“羡慕嫉妒呀!我都大半年没吃过鸡肉了!”
一脸无辜的陈星凌:“……”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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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马大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