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噩梦醒来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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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白甘大声喊叫着,从噩梦中醒来!
像极了刚被丢上岸两分钟的鱼,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感觉到光线十分强烈,白甘慢慢地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地上,脸对着天空。
此时正值中午,雨过天晴,万里无云,阳光火辣热烈地照在自己身上。
我是谁?这是哪里?我在干什么?白甘懵圈中发出灵魂三问。
好一会后,脑子才逐渐清醒,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白甘才想起,这里是家乡的响石岭——
蓝星,华夏,西岭省一个边陲小县,南业县城旁边的一座山上!
山顶上有一块6米多高的椭圆形巨石,用石头或锤子敲击,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当地人称之为“叮当石”。
山上树木茂盛,四季常绿,花团锦簇,春夏之季野花满地,风景很是不错。
“咦?我不是从这个叮当石的顶上,悲催地滑倒,摔下来了吗?竟然没有受伤?也没觉得身上有哪里痛啊?”白甘想道。
当时的情景是:高高的叮当石上,52岁满腔悲愤的白甘,正竖起右手中指狠狠地指向天空,脚跺巨石,破口大骂贼老天瞎了眼!大骂天道之不公!
结果很显然,就像他的人生一样——杯具了!
不知道是老天爷太小心眼不经骂,还是因为他自己情绪太激动,总之脚下一跺一滑,白甘就坐了土飞机,从石头顶上6米多高的地方滑下去了!
“卧槽,怎么会那么臭?我不会是摔下来掉到粪坑里了吧?这不收费的所谓景区,管理差评!”
一股挥之不去的恶臭萦绕在白甘的鼻腔间,白甘有点怀疑,之前是不是闻到这股臭味才做了噩梦的!
白甘以手撑地,抬起身体看了看四周,还是在叮当石下面,也没有发现米田共啊?
旁边芳草野花繁多,不过这青草和野花的芳香,不仅掩盖不住这股恶臭味道,好像还被这堪比化学毒气的恶臭熏得无精打彩的!
不过,白甘很快就意识到恶臭正是来源于自己身上!因为他看到了自己粘乎乎乌漆抹黑的手,再拉起身上的T恤衫看了看同样黑乎乎的肚皮……
“M的!”
白甘咒骂了一句,可顾不得别的,爬起来一溜烟就往半山下的峡谷小溪跑!
情急之下,他都忘记自己是个50岁出头的老男人了,也忘记自己究竟跑得有多快,熟悉地形的他,飞奔到500米开外的溪流小水潭边,“哗啦”一声扑进水潭里!
三下两下扯掉衣裤,脱得光洁溜溜的,然后从头到脚的狠狠搓啊搓!清洗着满头满身的“黑泥”!
不过白甘是越搓越心惊,尼玛的,这还是自己那50多岁老男人的身体吗?
入手就是浓密厚实还稍长的头发,这不是自己那已经稀疏快成地中海的发型!
还有这皮肤,紧致白晰,晶莹如玉,绝对可以让很多女人都要羡慕嫉妒恨!
手臂搓动间,能感觉到一种属于年轻人才拥有的力量感!
原本中老年宅男的肥肚腩不见了,代之以扁扁的肚子,腰围由原来的两尺六降到了现在的两尺出头,稍一运力,隐隐可见块块腹肌!
这一切变化,愣是让早已心如死灰、颓废多年的怂货白甘激动得浑身颤抖,他加快了搓洗身体的速度,很快就浑身舒爽的站起来。
嗯嗯,感觉自己应该是长高了,原来的1米62残废身高,现在应该是长高了几公分了!
这是怎么回事?重生?还是夺舍?
因为在省城某个小事业单位里混得无所事事,白甘喜欢在某点中文网上看小说,但从来没想到这么玄幻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小溪的水流还是蛮快的,被白甘弄得乌黑浑浊的小水潭,很快又变得清澈见底,白甘往平静的水面扫了一眼。
水面做为镜子,肯定看得不是很清晰,但基本还是可以分辨出来人样的。
这不是52岁中老年人白甘那略显苍老、因长年失眠带着黑眼眶的怂逼脸!
这是一张英俊的白嫩书生脸,鼻子旁一颗毁容的大肉痣,就是白甘的标配!嗯,实锤了,是自己年轻时的样子!
白甘伸手摸着自己脸上的那颗大肉痣,这是他一辈子的痛,可以说,他一辈子的不如意,多少都跟这颗痣有关!
白甘曾经P过自己年轻时的大头照,去掉了这颗大肉痣,那绝对是个大帅哥。
可是,现实就是,他只能带着这颗毁容的大痣,活了大半辈子!
不是没想过整容割掉它,可年轻时技术不成熟,医生说这颗痣长在鼻子三角区,动手术太危险!年长后可能技术成熟了,但人生已经固定,割不割的也无所谓了!
小时候被小朋友们嘲笑,“大痣”“大痣哥”的绰号,从小到大都是紧紧跟随的,成年后他就是个怂货、闷骚货!
摸到这颗肉痣,白甘的兴奋感便骤然下降,反而有点伤感起来!
哎,尼玛!这颗该死的大痣还真是生死相随啊!
思绪杂乱中,一股信息却突兀地出现在白甘的脑海中……
原来,这块叮当石是数万年前,自天外神域来到蓝星的,叮当石只是个外壳,内里却隐藏着一颗神域至尊仙器——搜魂珠!
因为在神域的一场惊天诸神大战中原主人陨落,搜魂珠器灵为逃避敌人的追捕,连续穿越多个世界,最终耗尽能量坠落在蓝星的这处荒蛮之地,在这山上修养生息了数万载!
由于南业这地方实在是相当偏僻,人类活动一直很少,符合搜魂珠认主条件的人更少。
直到明朝时期搜魂珠才勉强找到一个主人附身,偏偏这家伙志大才疏,不懂得低调猥琐发育的道理,修为还不高就去学人家树旗造反,结果很快就被朝廷剿灭了,自己也挂了!
搜魂珠只能又飘回叮当石这里休养生息。
搜魂珠的能量所剩不多,寻找主人又十分艰难,为节约能量,只能在方圆百里内扫描孕育中的胎儿,在胎儿的身上种下种魂,种魂会在新生儿身上形成一个肉瘤。
等此子长大后,还要有机会来到叮当石旁边,还要让他身上的血机缘巧合地滴在叮当石上被搜魂珠吸收,才能认主!
这种几率,难度已经堪比登天了!
搜魂珠能量少,这事情又要广撒网,几无收获,器灵也很无奈和绝望啊!只能不抱希望地隔若干年种一个胎儿。
轮到白甘这个胎儿时,就是那么随便一点,便将种魂点在了白甘这个倒霉蛋的鼻子旁!
好吧,一个英俊男儿就这么被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