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读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章 天月剑(第4页)

昭夫人轻蔑地哼了一声,最后道:“滚罢,都滚,你们迟早一天将有该得的报应,都给我记着,这座城,迟早会等来被血洗的一天。”

姜恒听惯了母亲的怨毒之语,倒不如何惊讶,只是不住摇晃昭夫人的手,又摸摸她的背,想让她别生气了。城防官一时也下不了台,只得让昭夫人自己慢慢地消气。

人群渐散后,项州开始整理物事,百姓得知姜家被烧成白地,纷纷送来钱与粮食。

昭夫人却轻蔑道:“东西全扔了,这就走。”

项州看了眼昭夫人,姜恒从车上拿了块糖,昭夫人作势要掴他耳光,姜恒只好赶紧放下。

项州便将百姓送来的粮食、钱与衣物都扔在了路边。昭夫人又吩咐姜恒:“将你身上的衣服脱了,扔下车去。”

姜恒不敢忤逆母亲,一一照办,昭夫人依旧让他穿着那破烂单衣,项州脱下外袍,给姜恒裹着,护送母子二人上了马车。

“耿曙呢?”姜恒见方才耿曙就离开了,不知去了何处。

“先走。”昭夫人吩咐道。

姜恒马上道:“等他!他不走,我也不走!”

昭夫人怒道:“他被我差去办事了,你不走就给我留下!”

项州说:“他马上回来,听你娘的,恒儿。”

姜恒上了马车,项州坐在前头赶车,马车到得半山腰处忽然停下,外头传来耿曙的声音,姜恒正想拉开车帘,却被昭夫人止住。

“找着了?”昭夫人问。

“嗯。”耿曙说。

昭夫人在车里吩咐:“多划几道,划满了,洒上蜂糖,扔在山下就是。”

“什么?”姜恒问道。

外头静悄悄的,不闻声音。

“没什么。”耿曙在车外答道,“你们先走罢,我一会儿就跟上来。”

热门小说推荐
我写的文都成精了

我写的文都成精了

身为一名网文作者,孟醒时日常太监、不定烂尾,任凭读者哀嚎威胁也不为所动: 凭本事弃的坑,为什么要填? 忽然有一天,他回到家,发现自己家门口多了大大小小一大群人,自称都是他写的文成了精,控诉他挖坑不填的行为。 青年一菜刀劈断楼梯扶手,眉眼冷酷:狗屁老爸,不填坑犹如此木! 少女向每一个看热闹的邻居哭诉:爸爸让我辍学打工养弟弟! 孩童坐在地上哇哇大哭:爸爸又想遗弃我养新宝宝了! 孟醒时:……? 街坊邻居听到后,选择报警。 孟醒时:警察同志这都是误会啊啊啊——我填、我填还不行吗! 我填坑,我装的。 陈年老坑怎么填啊!伏笔和剧情都忘光了! 为了躲避“讨债鬼”们,孟醒时疯狂找理由拖稿,某天以受邀为名躲到同站的大神“渡千波”家里。 一进门,他就看到大神家里站着整整齐齐两排仆人。 大神:他们自称是我的书成了精,非要来报答我,我拗不过,只好答应了。 孟醒时:…… 人比人,气死人。 酸溜溜的孟醒时刚想告辞走人,就听到大神道:我看过你烂尾的那篇,对伏笔和后续剧情有一些猜测…… 孟醒时:!!大神救我! 黏在大神身边,好不容易填完了一本,好大儿却没消失,满脸羞涩:爸,我看上了隔壁小哥哥,你帮我安排一下相亲吧 孟醒时:……那是大神家的文,你眼光真好。 孟醒时不得不去试探大神对结亲的态度,感觉试探差不多,挑了个正式的日子,约大神谈了谈结亲的事。 不知为什么穿得十分正式的大神耐心听完,表情逐渐微妙:你要说的只是这个? **食用指南** 1、斯文败类大神攻x挖坑不填摆烂受,1v1,he 2、稍慢热,偏日常 3、每晚6点左右更新,不坑...

陆总的追妻指南

陆总的追妻指南

陆总的追妻指南作者:荼朽朽简介:腹黑狠厉玫瑰味alpha×温柔贤妻山茶味omega替身/追妻火葬场五年前沈未宁去寺庙给母亲求平安,跪于殿前像不染世俗的谪仙。陆荆衍正好路过,给顺路的沈未宁打伞,谁知那天少年将喜欢藏匿于夏夜。联姻后,沈未宁像往常一样去接陆荆衍下班,却得知自己只是白月光替身。唯一展露的温情也是对着那张相像的脸...

放牧澳洲

放牧澳洲

仙界剑圣掉落的山海珠被平凡青年捡到后开始了打打强盗、放牧南山、纵马奔腾的悠闲生活。...

沐光永无枪火

沐光永无枪火

关于沐光永无枪火:《沐光永无枪火》战争结束,失去双亲的半妖林庶灵失去方向,拥有漫长生命的他不知如何度过余生。爷爷在临死前将一本棕皮书交给林庶灵,如果人生没有目标不如将每天所言所行记载下,让后人可以追忆这段历史存在。这是一个风云交际,波澜壮阔的时代,人、妖、魔、精的群英们汇聚一堂为了各自理想不断奋斗,谱写出一段壮丽的史诗。...

小户女养家记

小户女养家记

《小户女养家记》小户女养家记目录全文阅读,主角是陈念莞张二郎小说章节完整质量高,包含结局、番外。?  《小户女养家记》作者:湘也简介:陈念莞工作现场出事故,再醒来穿成苦命的小户女身上。父亲去世,被阿爷跟伯叔赶出陈家,与阿娘跟年仅六岁的妹妹相依为命,住在大杂院连月租都交不起,还要强嫁与纨绔……简直就是hard模式!幸而陈念莞还有一手厨艺绝活可以谋生,带着家人从叫卖到摆摊,从开小铺到开酒楼,从小县城混...

金牌打手

金牌打手

杨磊回过头去。这一回头,一板砖挟着风声,拍在了杨磊的头上。 杨磊连身后什么时候有人走近都没察觉。 鲜血从他的额头流下,糊住了他的眼睛。杨磊在血雾中看见一个人。 一个高高瘦瘦干干净净的男人,面无表情地将第二板砖拍在了杨磊脸上。 很久以后杨磊回忆,他脑子里印象最深的就是对方身上的那件白衬衫。 那白衬衫亮晃晃的,雪白雪白,干干净净,很少有打架的人穿得那么利索干净。 那件白衬衫很快就被血染红了,杨磊的血。 他们是金牌打手,黑社会大哥的头号战将。 身经恶战无数,确立江湖地位。 从对手到朋友,到生死与共的兄弟。 什么是兄弟?多年后,你一句话,我的命,你拿去。 男人的情义,男人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