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中大人的用法、各级官员尊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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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以前,“大人”本意是父母长辈以及指代身份地位尊贵的高位者,如王公贵族。(明朝有用,但是很少)
遇到任何上级都用大人尊称,跟逢人便叫爹一样,哪怕封建社会等级森严,这种做法也为人不耻。
而清代奴化之后,“奴才”都成了满人的专属的自称,那汉人可不得只能逢人便称“大人”了。如此才泛滥开来。
直到1912年3月,孙中山下令,废除“大人”的官场称呼。
因为本文中是汉人朝廷,故官员平级互称官职,如“淳安知县海瑞海刚峰”;下级见上级,用敬称,如“县尊”、“府尊”、“府台”之类;平民对官员用“老爷”、“爷”、“官长”之类称呼。
附带一些常见官职尊称:
1.中央:
内阁大学士被称为“中堂、相国、首揆、协揆”位居中枢决策的核心。
三公:“宫保”
吏部尚书(正二品),即“天官”、“冢宰”“太宰”,是掌管人事的要员。
吏部侍郎:少冢宰、小宰
户部尚书:地官、大司徒、大司农,掌管财政和农业事务。
户部侍郎:少司农、小司徒
礼部尚书则被尊为春官、“大宗伯”,负责礼仪与教化。
礼部侍郎:少宗伯、小宗伯
兵部尚书则称为夏官、“大司马”,执掌军事。
如:贾雨村补授大司马
兵部侍郎:少司马、小司马
刑部尚书被誉为秋官、“大司寇”,负责司法和刑法。
刑部侍郎:少司寇、小司寇
工部尚书则被尊为冬官、“大司空”,负责工程和建设。
工侍郎:少司空、小司空
各部郎中和员外郎则统称为“部郎”或“郎官”,负责部门内的具体事务。部内主事则被称为“主政“,参与决策和执行。
都察院左都御史“总宪、宪台”
左副都御史“副宪”
通政使则有“银台”之名,主要处理朝廷与地方的文书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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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则有“侍御”或“都老爷”的称呼,是朝廷的监察官员。
2.地方:
总督(正二品)有多种称呼(根据加衔不同),如“制台(本称:总治军民,统辖文武)”、“制军(加兵部尚书)”、“制宪、督宪(加右都御史)”、“部堂(全加)”等,是地方最高长官(行政、军事、监察、司法、财政)。侧重军事。
注:为何总督尊称里出现“制”字?
正德十四年,明武宗自称“总督军务威武大将军总兵官太师镇国公”,改总督为总制。明嘉靖三十年,又以“制”字非臣子所用,复名总督,但后世习惯上仍尊总督为制台。
巡抚(从二品)则有“抚台(本称:宣布德意,抚安齐民)”、“抚军(加兵部侍郎)”、“抚院、中丞(加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部院(全加)”等,主管一省的政务(行政、军事、监察、司法、财政)。侧重民政。
河道总督:“河台、河帅”
漕运总督:漕台、漕帅
学政则有“学台”、“学宪”、大宗师、学院
如:贾政点学差三年,可被称为贾学台、贾学宪。
布政使:藩台、藩司、方伯、东司
按察使:臬台、臬司、廉访、西司
盐运使:盐司
注:林如海本官兰台寺大夫(从五),出任巡盐御史(无定品),尊称“林盐课”(贾宝玉原话)。(详见作品相关--兰台寺大夫)
道员:道台、观察
知府:“太守、府台、黄堂、太尊、五马”
知州:“州牧”
知县:邑宰、邑令、邑尊
府同知(正五品):“司马”,如贾琏捐了同知,称贾司马
外府通判(正六品):“别驾”
学官则为“教官”或“学老师”
县丞:左堂、二尹
主簿:三尹
典吏:右堂、少尉、少府、少尹
吏目、巡检: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