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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谈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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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畅的爸爸妈妈生意已经做得很大了,他可算是学校里最有钱的孩子,所以他经常左手索尼PSP右手苹果IPHONE在学校里到处招摇,所以他对学习这么不上心,明明可以学得好却不肯下工夫,理由很简单,他要和他父母赌气。

我实在看不惯他吊儿郎当的样子,用力一脚踩在他的脚尖上,彼时我们正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说真的,我不知道自己可以暴力成这样,但同时我心里有种莫名奇妙的笃定,李畅绝对不会生我的气。

李畅愣了半秒钟,像被蝎子蛰了一样跳起来。

因为这一脚,李畅当了足足半个月铁拐李,走路走得像半身不遂刚刚痊愈。

“都是你害的。”他愁眉苦脸对我说。

“活该。”我很干脆。

“关心,有时候你真的不是一般的凶狠。”李畅歪着身子,一本正经。

这个秘密我不会告诉任何人,只会告诉我的日记本,我一向都觉得李畅是很帅的,如果家长和老师允许在高中谈恋爱,我一定会选他做我的男朋友。

但是李畅太痞气了,在狼嚎事件之前,我觉得对这样的男生动心是异常可耻的事情。但狼嚎事件之后,痞气变成了英雄气,在我心目中。

所以有一天,我推了推走在我前面像个三岁小孩那样不断用脚踩枯落的梧桐叶听它们发出嘎嘎响声然后傻乎乎大笑的李畅:“你知道么,有时候想到你,就觉得我像捡到一块沾满泥巴的金子。”

李畅呆了呆,愣在那里,有点俯首听训的样子

我干脆把在心里纠结了很久的话一股脑儿吐露出来:“你能不能不要讲脏话,不要成天老子长老子短?”“你能不能好好学习?”“历史地理英语能有多难?麻烦拿出百分之一的脑细胞来重复记忆一下好不好?”“拜托你变得好一些好不好?”“如果、如果你能变得好一些,甚至变得优秀起来,那么我就不再会觉得喜欢你是一个自毁前途的错误。”

最后一句我当然没有说出来。

我知道李畅是一个超级聪明的男孩,只要他愿意,他就能像我一样玩转学业,甚至,只要在这剩下的一年里他足够努力,我们甚至有希望考进同一所大学,到了那个时候,我就可以抛开一切桎梏,狠狠地喜欢他,想怎么喜欢就怎么喜欢。再也不能有人说我做得不对。

关于李畅,我已经有这么美好又这么遥远的想象。

我是真的喜欢他,喜欢像小动物一样恣肆勇敢生机勃勃的他。

第一次保送机会下来的时候,我是候选学生之一。

笔试之后,我是总分第一。

我信心满满,以为这次我是势在必得,直到班主任找我去谈话。他说,学校领导经过全盘考量之后,决定把这个保送名额给文锦妍。

我觉得我的灵魂一下子就被这句话击得不见踪迹。过了好久,我才听见我自己僵硬地发问:“为什么?”

“因为你的心理素质更为稳定,如果参加高考,你更能考出优异的成绩。”

“可是我同样会失手!这算什么理由?如果我功课好心理素质也好,这个保送机会不是更加应该给我嘛!明明笔试我考了第一,这都可以不算吗?”我第一次觉得这个世界好不公平。我觉得自己被深深地侮辱和伤害。

文锦妍是别班女生。总是班级第一,也总是和我争年级第一,但她从来没有赢过我。

据说她家境很好,但她平时总像只小兔子一样,好像谁大声咳嗽一下就能把她吓得要死。

关于保送的事,同学间暗暗传出流言,那所超牛的大学之所以打破惯例到我们这所不过是市重点的高中招收保送生,是因为文锦妍的父母在后面铺了路,所以这个名额不管怎样都是会给文锦妍的,其他人都是去陪跑的。

“下次再有保送笔试,关心你一定要再去呀!”本来就不喜欢我的女生借机在我耳边风言风语。

李畅大吼一声冲向那个幸灾乐祸的女生,提起拳头跃跃欲试。有时李畅真的很像鲁智深转世,在他看来,为了保护我去欺压别的女生也是理所当然。

所以那天,在回家的路上,我问李畅:“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我的心里空落落的,很荒凉,急切地需要用什么来填补。

“因为你就是这么好呀。”李畅不假思索说。

我开始流泪,这真的是忍了很久很久的泪水。

道旁的梧桐光秃秃的树干伸向天空,像是想要触摸不远处的夕阳,落在地上的叶子因为风起风落而低低地盘旋,像想飞却飞不起来的笨拙蝴蝶。

李畅小心地搂住我的肩膀,而我没有推开他。

我不明白为何文锦妍要在我们班外头等我。因为内疚?因为愧疚?

我走出去,她看到我,紧张得瞪圆双眼,同时又欲言又止。

其实,虽然我心里有很多怨愤,但我一直很清楚地知道,文锦妍并不是什么心机毒辣的坏女孩,在这件事上,她只是个被父母操纵的傀儡。

“关心,那个,我……”文锦妍结结巴巴欲言又止,我猜她是想和我说对不起,但她还没来得及说出口,李畅冲过来一掌推开她:“干什么呀?滚远点!”

文锦妍踉跄了一下,差点儿摔倒。她惊愕地看着李畅,莫名其妙被一个男生推搡,换作别的女生一定觉得很愤怒吧?但文锦妍眼里流露出非常强烈的痛苦之色。

我看着她哭着跑开,心里忽然一动。

第二天,我给李畅发了条短信,我说:“今天晚自习你在凉亭后的假山那里等我。”

李畅回我:“好。不见不散。”

我又发:“你确定知道是在哪里么?”

李畅回复:“小食堂北侧的凉亭后假山,那里有一张刚刚重新上漆的木椅,我们晚上那里见,不见不散。”

我说:“好。不过你记得要送我玫瑰花。”

过了许久,李畅才又回复:“好,放心,会有好大好大一捧。”

接下来一整天,李畅都不敢正眼看我。

他不明白我怎么忽然变得这么大胆。

说真的,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也许我需要重新在自己心里建立一种平衡,不惜任何代价。

晚自习开始后不久,李畅偷偷溜出教室,随后我听见手机振动声,打开一看,是李畅的短信,催促我快去。

我合拢手机,稳坐钓鱼台。

五分钟后,巡视老师走进来,我立即举手,说:“老师,我有事向你报告。”

老师听完我的话之后匆匆出去了,没过多久,走廊里就传来嘤嘤的哭泣声,然后是一大捧艳红闪进来,几乎刺痛眼睛的红。

那么一大捧玫瑰,应该有好几百朵吧!

李畅在老师的押送下路过教室时,所有的同学都发出惊叹。

“李畅竟然买了那么多玫瑰花跑来学校追女生!”

“他追的女生竟然是隔壁班的文锦妍!”

是的。

是我把李畅的那条短信,“小食堂北侧的凉亭后假山,那里有一张刚刚重新上漆的木椅,我们晚上那里见,不见不散。”转发给文锦妍的。

我知道文锦妍一定会去,我知道她偷偷地喜欢李畅,从她那次来找我道歉被李畅暴力推搡哭着跑走的时候我就知道。喜欢李畅实在是无可厚非的事,他是那么的英俊和硬朗。

校方勒令李畅和文锦妍在各自班上做公开检讨,文锦妍的保送资格并没有因此被剥夺,这也是我一早就预料到的,我那样陷害她,唯一的目的就是要她出丑,以解我的心头之气。

李畅走到讲台上,面无表情举着一张好像写了很多字的纸,然后小和尚念经般念道:“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

他用他特有的方式反抗着。

他一直都是差生,因为为非作歹被学校处理过不知多少次,这点芝麻小事他才不会放在眼里呢,我想。

面对李畅毫无诚意的检讨,班主任也没有办法,只好勒令他闭嘴回座位。

李畅走下讲台回自己座位时,看了我一眼。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那个眼神,他琥珀色的眼瞳里就像裹着一条死去万年的虫尸,那么明亮,却又那么死气沉沉。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我毁坏了他内在的什么东西。

看上去桀骜不驯刀枪不入的李畅,因为喜欢我所以赋予了我伤害他的力量,而我竟然真的使用了这种力量。

那天下了晚自习,李畅独自离开,没有再打着“关心你太漂亮了实在很需要护花使者”这种旗号陪我一起回家。

过了很久很久之后我才明白李畅已经走出了我的生命,就在那一天那一刻。

后来,我考上了那所来学校招收保送生的大学。李畅复读了。他其实过了三本线,但不知道为什么放弃去读。我没有去问他为什么,因为我知道他一定不会回答我,过去那个即使我用力踩他脚他也会龇牙咧嘴对我笑的男孩已经不再愿意和我说一句话。

异地求学的生活虽然充实,但偶尔也会觉得非常寂寞,尤其是全宿舍女生都睡着了,而自己还醒着,每每此时,我就会想起我曾经畅想过和李畅考进同一所大学,然后两人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喜欢对方,同度课堂之外的每一寸微小时光。

因为同在一所学校的关系,我和文锦妍偶尔也会碰面,我以为她会装作看不见我,岂料她冲我微笑。

我有些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大度。或者,她真的是那种超级善良慷慨的女孩,而我,却那么卑鄙地伤害过她。

我无法回应她的微笑。直到我在火车站再次看到她。

那是第二学年开学的时候,我早就听到消息,李畅以黑到不能再黑的黑马之姿在高考时超水平发挥最终考上了我们这所在全国都赫赫有名的大学。

本来对于迎接新生这种事情完全不放在心上的我,第一时间冲进了火车站。

动车进站时,我看到文锦妍在月台边上奔跑起来,她裙摆飘摇,轻盈得像一只蝴蝶。

我陡然间意识到了些什么。

车子停稳,乘客们依次下车,文锦妍奔到一个高大的男生跟前,然后跳起来拥抱他。

是李畅。

一年多未见,我几乎有些认不出他来。昔日的跳脱和跋扈已经被沉静温和取代。

他看到了站立在红幅下的我。他向着我,轻轻地一笑。无怨无恨无感觉。

我彻底成为了他的路人。

那个我真的、真的喜欢过的男孩。

第一幕

“还看电影?这部《火星救母记》你都看了八遍了!你还写不写作业了!……”听听,老妈的责骂劈头盖脸而来,阿派哪里招架得住,只得溜了出来。

“唉,我的老妈要是也能被火星人劫持,那我就能去火星上逛一圈了,说不定还能和火星人交个朋友,以后也好经常串门,嘿嘿……”

“你这个坏小子,怎么能这么想呢?妈妈可是世界上最辛苦、最爱你的人!再说了,想去火星上逛,那早说啊,美国大叔能做到的事,我堂堂一个科学魔法师也能做到!快,坐上我的魔法号飞行器出发吧——”

第二幕

飞行器高速飞行中——

阿派高度激动中——“魔法师爷爷,火星人到底长什么样?是像电影中演的那样呢,还是像1898年,英国科幻家威尔斯在《大战火星人》中说的,火星人顶着大头、长着章鱼似的脚爪?”

“恐怕你要失望了,不管是威尔斯说的,还是电影中演的,都只是科幻,因为现代人类的太空探测证明,根本就没有火星人存在!”

“你胡说!1976年,美国的“海盗一号”火星探测器不是拍摄下了一张著名的“火星人脸”照片吗?这在当时可引起了巨大反响,多位知名科学家都坚信这是火星上存在智能生命的证据,是火星古代文明留下的作品!”阿派一点都不服气:“别想骗我,我可是个火星迷!”

“呵呵,是,你知道的真不少,可你这个火星迷恐怕不知道,2010年7月29日,美国宇航局公布了一张新照片揭开了“火星脸”之谜——那其实是位于火星沙漠中央地带的一座布满岩石的高山。这可是迄今拍到的一张关于“火星脸”的最清晰照片哦。”

啊——阿派震惊失望中——

第三幕

飞行器进入接近火星,距地面50000米——

尽管失望,但阿派看到这颗赤红色的星球时,还是抑制不住兴奋:“多美呀!书上说了,火星之所以是红色,是因为它表面的尘埃随风飘散,在高空中形成了一个高达40000米的尘埃层,这些尘埃散射太阳光而形成了这么科幻的颜色。”

“没错,不过别被它的纱衣蒙住了眼睛,因为火星是一块不毛之地。它的表层只不过是干燥、荒凉、寂寞、寒冷的旷野,遍地沙丘、岩石和火山口。它的最高峰是珠穆朗玛峰的3倍,它的峡谷也比地球最大的峡谷更大更深。那条引起无数人遐想的“运河”,却不过是些峡谷、裂缝、积成长条的尘土和一排排的环形山或斑块而已。而那让地球人以为如同地球南北极的火星“极冠”,也不过是二氧化碳冷凝的干冰。”

唉——阿派继续失望中——

第四幕

飞行器安全着陆——

“我要出去走走,我一定会找到火星人的给你看的!”阿派仍然不服输,想要冲出舱去。

“别痴心妄想了!这里根本就不具备火星人生存的条件,火星虽有春夏秋冬、白昼黑夜之分,但由于火星导热、蓄热能力极差,四季昼夜的温差惊人地大,最高达30℃,最低为-222℃。火星虽有大气,但它的大气压不到地球大气压的1%;大气中95%是二氧化碳,还有氮和氩,以及各种微量气体30余种,氧气却少得可怜,成了稀有气体。大气中的水蒸气更加稀少,平均为大气总量的0.01%。火星虽有枝脉丛生、弯弯曲曲的“河床”和长达1500千米、宽达60千米以上的“海床”,却没有水。所以大量情报显示:火星上根本就没有火星人!”

尾声

阿派从火星失望而归,可他对火星的兴趣你点都没有减,因为有消息称,人类有望于2030年移民火星!而众多可靠学家正在为这一颇具冒险精神的事业奋斗呢!阿派也要努力学习,他这个铁杆的火星迷可不想错过移民火星的机会!

狭长的深巷,两旁是废弃的厂房,残破的建筑在没有月亮的夜里一片颓废。一个美丽的女子从巷子的一头飞奔过来,碎花亚麻长裙在交替频繁的双腿上翩飞,急促而沉重的脚步和紊乱短促的呼吸声在空旷的巷子里被无限地放大。

这时,一个披着斗篷的男子出现在巷子尽头,异常俊美的脸庞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如夜幕般旖旎。

夜色的斗篷在夜色中扬起,划出完美的弧线,俊美的男子用看不见的速度出现在女子旁边,抱住了女子颤抖不已的双肩,嘴角的微笑越发灿烂,在破碎的月光下如血色的彼岸花瓣。

启唇,尖锐地虎牙抵在下唇上,接下来是愈演愈烈的笑容,还有那句残忍的浪漫:“永恒的吻,予你。”

女子瞪大了双眼,在吸血鬼温柔的拥抱中,发出了最后的一声惨叫。

“啊——”又一声惨叫响起。

忍无可忍的言筱满头黑线地关上了电视:“董菲菲,你跟着女主角瞎叫什么啊!!!”

被俗套吸血鬼剧情和室友董菲菲的“海豚音”折磨得死去活来,言筱终于被点燃了压抑很久的小宇宙,目前她正以火山爆发的势头喷向一脸无辜的菲菲小姐。

“人家不过是为女主角伤心嘛,如此惊天地泣鬼神的死法给虐得心痛不已,然后有感而发罢了……”望着双眼冒火的言筱,董菲菲理直气壮,继续喋喋不休的长篇影评中……

而已……?罢了……?言筱嘴角抽搐,某人却很有伟人气势地挥了挥手:“算了算了,我大人不记小人过,喝杯牛奶就去睡美容觉咯。”

董菲菲扭动着圆乎乎的身体一口气灌下了整瓶牛奶,然后躺在床上流着哈喇子享受美梦去了。

董菲菲的一天在香甜的牛奶美梦里结束了。

然而对于言筱,她的一天才刚刚开始……

换下睡衣,把直顺的长发扎成马尾,小心翼翼地擦拭了随身携带的银蔷薇匕首,打开窗帘,看着远近交错的灯火充斥着整个夜幕,一身黑色的言筱从窗口一跃而下。

血腥的气味从正前方飘来,狩猎,开始了。

(二)

行人稀少的街道上,黑色的近似人形的身影从道路两旁的阴影里急不可待地扑向一位正在打电话的女子……

就在此时,一道银光闪过那黑影贪婪污黄的獠牙,跟着利索地抬脚旋踢,黑影便被狠狠踢向一边,未出鞘的银蔷薇在手中翻转着,带着能量聚积时柔和的光。侧身跃起,身形微转,毫不留情地奋力一击,荧光四射中,嗜血的黑影便蜷缩成一团烟雾,消失在夜色之中。

言筱扫了眼风中那缕消逝尽的黑烟,拍拍衣袖上根本不存在的灰尘,扬了扬下巴:“F级吸血鬼而已嘛~”一边摆着造型,一边自我欣赏,一副欲求不满的表情。

“你也只能对付F级的吸血鬼吧?”苍老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吓得言筱跳开老远,在看清来人后才立着胸脯给自己顺气:“爷爷你干嘛!人吓人,吓死人的!”

“我干嘛?!哎哟……”抹着两条海带泪,某爷爷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有个晋级考试成绩一直倒数所以没有办法提升力量只能对付F级吸血鬼的孙女让我怎么能放心得下?”

“所以您这是来保护我的……?”

看着拄着拐杖瘦得跟鱼干一样的猎人爷爷,言筱很无语,这是要谁保护谁啊?不过话虽这么说,但是——

“不就是那个升级考试……下次,下次我一定会过的!”举着三根手指,言筱以对天发誓的架势说道。

“一定要过哦!”没听到爷爷的加油声,却发现一个陌生人接了自己的话,言筱觉得莫名其妙。

只见一个比电影里的吸血鬼还要优雅百倍的男子从树荫中走了出来。细碎的月光打在他象牙般的面颊上,浓密的睫毛与血色的瞳,绝妙地搭配在一起。

这气场……

这结界……

这味道……

这……

“这、这至少是B级,吸、吸血鬼……吧”第一次看到如此纯种的吸血鬼,菜鸟猎人言筱吓得舌头直打结。

机械地转动脖子,询问加求助地看向爷爷,只见——

一个老头甩掉拐杖狂奔,两条腿抡得比马达都快,飞快地埋没在卷起的滚滚黄土中,从地平线上传来歇斯底里声音:“那是A级吸血鬼!!笨蛋……”

(三)

A级吸血鬼!!那种强大到不像话的物种不是已经几百年没出现了吗?!怎么就……

望着绝尘而去落跑的爷爷,言筱欲哭无泪。

“怎么,不逃跑么?”优雅的吸血鬼饶有兴趣地看着僵在原地、一动不动的言筱。

逃跑?两条腿都吓得不听使唤了,怎么跑?平日里只能对付F级的吸血鬼,今天突然就遇见个最高级的吸血鬼……这是老天对我的惩罚么……我上辈子一定做了很多错事……如来耶稣观音圣母你们随便来一个救救我吧……接近于绝望的言筱自顾自的碎碎念。

看着嗫嚅着嘴唇不出声的言筱,吸血鬼好奇地问:

“你想说什么?”

这就要交待遗言了?!言筱觉得自己是必死无疑了,谁让吸血鬼和猎人宿敌呢,绝望之余也横生出了一股“宁肯站着死也不跪着生”的勇气。

于是,言筱便以张飞喝退三万大军的架势开吼了:

“我不怕你!你干掉一个我,还有千千万万个我!”

这都什么跟什么……俊美的吸血鬼满头黑线,这家伙是以为我要吃她?

“我可不是会随便吃路边摊的,贵族对食饵是很有讲究的。”

这话的意思是不用死了?……言筱大有劫后重生的喜悦……好吧,路边摊这个比喻浮云了……

“我的目标是董菲菲哦。”

董菲菲是谁?这名字听着耳熟……哦……怎么是……啊!

“董菲菲?!!”

怎么办怎么办……董菲菲可是我死党……每次都分给我零食吃,没想到竟然这么年轻就要……她死之后我一定会烧很多披萨给她……言筱胡思乱想中。

“你手里的是银蔷薇吧。”吸血鬼的声音里带着试探,询问道。

“嗯……”被成功的拉回现实,言筱看着手里的银蔷薇。

银蔷薇可是猎人一族从上古传下来的圣物,据说不管多强大的吸血鬼都可以被它封印。可是、可是这把传说中非常厉害的匕首,一直都被言筱当棒子用,因为,她根本拔不出来这把匕首!

银蔷薇……吸血鬼……有了!一个黄色的小灯泡在言筱脑袋旁边亮了起来。

“你应该知道银蔷薇的厉害吧。”比划了几下手里的银蔷薇,言筱说的似乎很有底气,“所以,如果你对董菲菲下手,我就……”言筱咬牙切齿地做了下表情。

“哦……”倚着树干,吸血鬼的声音漫不经心,似乎很是失望的样子。

“那就试试吧!”

随即身形一晃,不见了踪影。留下言筱在原地发呆。

他说试试……怎么办……自己根本就……这样的话董菲菲就死定了!

董菲菲!!!

言筱突然醒悟过来,飞快的奔向公寓。

很显然,他对银蔷薇还是害怕的,既然这样,那么,要下手的话就一定会选择言筱不在董菲菲身边的时候,比如,现在!

忐忑,急促,上气不接下气,却丝毫不敢松懈地直奔上楼,哗地拉开董菲菲卧室的门,就见窗户是开着的,窗帘正随风飘起,一只裹着白色被子的“大肉,虫子”在床上蠕动……

看着这只睡意正酣的“菲菲虫子”,言筱总算舒了口气,想着为了这妮子的安全,还是抱着枕头挤一晚上吧。

然而,此时只顾想着菲菲的言筱没有看见,就在她打开卧室房门的一刹那,窗外却闪过一个人影,站在黑暗的角落,在随身携带的小本子上,写上了:

应急反应——及格。

(四)

“啊——”

听到尖叫声,言筱揉着严重睡眠不足的眼睛,打量四周,表情很是无辜。

“你怎么在我的床上?”董菲菲醒来之后发现床上还有另一个人,尖叫之后便回归理智,很逻辑的问躺在她床上还一脸无辜的言筱。

“我怎么在你床上?”还没有完全清醒的言筱反问道,表情更加无辜。

“呃……”董菲菲无奈地扶额。

伸了个懒腰,摸到枕头底下的银蔷薇,言筱算是完全记起来了。

“我昨晚做噩梦了,这几天晚上都不敢一个人睡了。”

不能说吸血鬼的事,所以只能对单细胞的董菲菲说真诚的谎言了。

见菲菲点头同意,言筱在想:贵族的高级食饵就是“蛋白质”?

一连几天言筱都寸步不离地跟着董菲菲,就连上厕所言筱也要等门,还好她们是一个学校一个班的,所以事情也不算太难办。

星期五放学的时候,言筱掂着脚尖奋力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捕捉董菲菲那圆鼓鼓的“倩影”,却意外地遇见了那位优雅的吸血鬼绅士。

话说冤家路窄,这句话流传至今肯定是因为它有一定的真实性,所以,碰见他肯定不是什么好事,言筱把头偏向一边,心想:要赶快等到董菲菲一起回去才好。

不料,优雅的吸血鬼竟然迈着优雅的步子朝言筱走了过来,帅气优雅的形象引来同学纷纷侧目,更有甚者,掏出手机“咔嚓、咔嚓”地亮着闪光灯拍照,这场面好像周杰伦驾到似的。

不就是只吸血鬼么……

不就是只长得好看点儿的吸血鬼么……

言筱严重鄙视周围的花痴!

不喜欢同学们八卦的关注,言筱不耐烦地瞪了他一眼表示警告:她今天可是带了银蔷薇,最好不要乱来。

没想到那个吸血鬼非但没有离开,还越来越近,最后俯在他耳边说了句:“董菲菲现在在公寓里。”然后头也不回得离开了。

这下把言筱给惊住了,不顾周围同学的一样目光,她忙拉过一个同学询问。原来董菲菲最后一节课请假了!一听这话,言筱就知道要出事了,急忙抄近路回公寓。

因为最后一节课是体育活动课,整个年级一起到操场上课,言筱以为吸血鬼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猎食,所以言筱就没跟着董菲菲,但是,言筱怎么也没想到董菲菲会请假呀!既然吸血鬼已经知道了董菲菲的所在地,所以只有赶在吸血鬼前面找到董菲菲了。

想到这里,言筱更是加快了脚步,他知道吸血鬼的速度不弱,所以,只能实打实的拼命跑了。绝对不可以让董菲菲落在吸血鬼的手里,身为猎人,保护好她负责领域的人类不受吸血鬼伤害,这是责任!而且,连自己最好的朋友都保护不了,还有什么资格做猎人!

打开公寓门,映入眼帘的是满地的红色液体……

鲜红鲜红的颜色刺痛了言筱的眼睛……

不可置信的言筱疯狂地围着客厅转了又转,终于,眼泪倾盆而出……

还是,慢了一步么……

正在这时,厨房的门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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