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豪门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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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辛正在图书馆值班,百无聊赖,正在打瞌睡时,桌面被人轻轻敲了两声。
她抬头一看,是正在踹气的孟弃,似乎是跑过来的。
叶辛:“你有急事吗?”
值班室是图书馆走廊边的一个小屋子,平时没什么人。
孟弃盯着叶辛的眼睛,缓慢道:“我想了想,我觉得我喜欢你。”
叶辛:“哈?”
孟弃:“我看不见你的时候我很想你,我渴望和你待在一起。和你在一起时,我的心脏会感觉很开心。你不必说我是一时冲动,也不需要用朋友当作借口。我是个智力正常的成年人,我清楚我就是喜欢上你了。”
“如果你拒绝我,我会从现在开始追求你,直到你答应做我的女朋友为止。”
他的一番话把叶辛所有说辞都堵死了,叶辛动了动嘴皮,甚至想不出什么拒绝的理由。
孟弃又继续说:“而且你夺走了我的初吻,按照常理,你应该对我负责。”
叶辛满脑袋问号:“什么时候?”
孟弃:“游泳池那次。”
叶辛:“你知道我那是在救你吧?”
孟弃摇摇头:“我当时并不需要你救。”
叶辛:“……这是21世纪,不必讲亲了一口就负责的封建习俗吧?”
孟弃不赞同:“我觉得这样可以提高伴侣之间的忠诚度。而且我很看重初次体验。”
叶辛忙解释:“是初吻,不要说初次体验。”
初次体验……总感觉向更黄色的方向发展了。
孟弃:“所以呢,你负责吗?”
叶辛实在不想重复上一个世界的错误,于是说:“我们当朋友也挺好的呀。”
孟弃:“我明白了。那我从现在开始追求你,我可以邀请你吃午饭吗?”
叶辛:“……”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直球的人。
“不是,你什么时候意识到你喜欢我的?”
孟弃:“一个小时前。”
叶辛:“……”
该怎么说呢,行动上的巨人?
孟弃:“上一次的餐厅怎么样,或者我们去其他的地方?”
叶辛明确拒绝:“我不想谈恋爱。”
孟弃静静地想了一会儿,下定决心:“我可以当你的情人。”
叶辛:“……”
这孩子,成天想什么呢?!
叶辛:“不行。”
孟弃歪着头苦恼地问:“我长得挺帅的,还有钱,成绩也好。我们相处也很融洽,为什么你不喜欢我?”
叶辛:“……”
叶辛看着他出众的外表和困惑的眼睛,恨不得捧着他的脸亲两口。
叶辛:“我配不上你。”
这其实是她内心最真实的想法,无论是面对主神孟弃,还是他分散的灵魂,只要触及情感,叶辛会有浓浓的自卑感。
在空间a时,叶辛最大胆的做法也只是远远地就着孟弃的脸下饭。
“那你是喜欢我的。”孟弃肯定道:“心理学上认为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低自尊的人身上。你低估了自己的魅力和价值,尤其是你内心非常在乎一个人时,你就会产生强烈的自卑感。”
“叶辛,看着我的眼睛。”孟弃伸手轻轻捏住叶辛的下巴,将她头掰正,“你是喜欢我的。你低估了自己的魅力。”
叶辛被他说的哑口无言。
她冒了一身冷汗,仿佛面前的孟弃是一个完整的灵魂,正用最冷静从容的语调说出她埋藏在内心中最真实的想法,让她的心思无所遁形。
孟弃果然是孟弃,就算是一块灵魂碎片,也能让她感到压力。
叶辛挣脱孟弃的手,干笑两声:“没有这回事,你自己不要脑补。我先走了!”
叶辛落荒而逃。
叶辛请假在宿舍待了一天之后,冷静了下来。
她的任务是收集孟弃的灵魂碎片,而收集的方法是让孟弃放下仇恨,从内心感到幸福。现在孟弃的仇恨已经消散了一大半,他目前的需求是让她当他女朋友。
如果她答应了的话,没准任务就完成了,但是又有一个问题,就是苏醒过后的孟弃会不会直接把她从镜台上丢下去?
毕竟,当孟弃的女朋友,无论怎么看,都像是她在吃孟弃的豆腐。
叶辛躺在床上纠结,一直纠结到晚上八点,她的电话响了,是孟弃打的。
叶辛还是接了。
孟弃的嗓子有点疲惫,“虽然我不想用苦肉计,但我的确在你宿舍楼下等你一天了。”
叶辛:“啊?”
她拉开窗帘,二楼底下的树荫旁路灯下站着孟弃,两人的视线在空中相汇。
叶辛:“你等我干什么?回去吧。”
孟弃:“你吃了吗?我还没吃晚饭。”
叶辛没吃,但是说:“我吃了,你回去吃饭吧。”
孟弃:“你陪我吃饭,好不好。”
他的一句“好不好”语调又轻又软,妥妥的撒娇!
好家伙,叶辛使劲捏了一把自己的大腿,她发现自己的性.癖被孟弃死死的拿捏了!
冷面美男撒娇,谁能抵抗?!
叶辛没出息地回答:“……好。”
她看见楼下的孟弃笑着对她挥了挥手。
自从那天叶辛没抵挡住孟弃的撒娇,下楼和他吃晚饭后。孟弃像是知道了叶辛喜欢的调调,他时不时地拿脑袋蹭蹭叶辛,或者伸手露出委屈脸要抱抱,叶辛总是一脸纠结地满足了他的请求。
此刻,出租屋内,吃完饭后,叶辛坐在沙发上玩手机游戏,孟弃围着围裙洗碗。
叶辛打完一局,刚开第二局,孟弃脱下围裙坐在了她的旁边。
孟弃凑过去问:“游戏好玩吗?”
叶辛头也没抬,操作着角色:“好玩啊,你平时都不玩游戏的,你想玩,我可以教你。”
孟弃安静地看了一会儿游戏界面,突然说道:“你亲亲我好不好?”
叶辛手一抖,震惊地抬头看孟弃。
她大叫不好,因为孟弃又开始撒娇了!
“你亲亲我。”孟弃又凑近了一点。
叶辛手抖得更厉害了,游戏里的角色死亡。从她的角度,能看见孟弃挺拔的鼻子、蒲扇似的睫毛,他淡色的眸子里盛满了无辜。
这个小妖精!
叶辛从脖子红到脸。
孟弃伸手摸了摸她的脸,顺势把她压在了沙发上,叶辛的头发散落在深色的沙发上。
“你的脸好红。”孟弃说。
叶辛偏过头,骂了他一句没皮没脸。孟弃又把她的头掰正。
孟弃就悬在她的上面,呼吸之间,她能感觉到孟弃浓重压抑的呼吸。
对视了一会儿,叶辛干脆伸出双手圈住了孟弃的脖子,把他往下压。
叶辛:“要亲就亲!”
孟弃笑了一声,俯身下去……
——
自从孟弃和叶辛谈恋爱过后,王礼发现孟弃的微笑的次数是他认识孟弃两年来最多的。
孟弃和王礼合作做实验,另一边有人在起哄。
“呦,春天蚊子就这么猛了?被咬了这么大一个包。”
“你这种单身狗就不懂了吧,他这是吻痕!是不是啊?”
被一群年龄不小的研究僧们围在中间的青年捂住自己的脖子说道:“羡慕吧,你们这群单身狗!我就喜欢我女朋友给我留一个吻痕!”
“羞不羞啊!”
那青年说:“咱们年龄也不小了,已经成年好多年了吧?成年人把这叫情趣,这有什么害羞的。”
又是一阵欢笑。
王礼望着那边感叹一句:“我真是受够了单身狗的日子!我也想有人给我一个吻痕。”
孟弃若有所思。
晚上,叶辛红着脸被孟弃堵在墙角。
孟弃:“我想要一个吻痕,好不好?”
叶辛涨红了一张脸,说:“不好!”
经过一段时间,孟弃撒娇用的“好不好”句式已经在她这里不顶用了。
孟弃眼神一暗:“那我给你一个吻痕吧。”
叶辛:“不行!”
孟弃低下头,问:“为什么?”
叶辛:“因为……脖子上留吻痕容易把大动脉吸破,很危险!”
孟弃马上把自己衬衫扣子解开两颗,说:“那留锁骨上吧。”
叶辛:“……”
你倒是会挑地方!
叶辛无语捂脸道:“你为什么想留这个东西,很久才会消失。”
孟弃:“我身上有你的痕迹,我会很开心。”
这句话太有杀伤力,叶辛当场大脑宕机。
叶辛没出息地软化了自己的立场:“那……只能这一次。”
孟弃笑眼盈盈:“好。”
——
第二天,王礼一去实验室就看见了坐在电脑边记录数据的孟弃。
王礼打了一个哈欠:“孟大神,今天这么早呢?”
孟弃转过身点点头。
他今天穿了一件衬衫,解了一颗扣子,他锁骨处的红痕很明显。王礼还以为他眼花了,又凑过去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确认是吻痕。
王礼低声提醒:“孟大神,你衬衫扣子没扣好。”
孟弃:“我觉得领子太紧了,少扣一颗刚好。”
王礼觉得他没意识到自己身上的痕迹,直说:“你锁骨的痕迹露出来了……”
孟弃低头看了一眼,轻飘飘地说了一声:“哦,我故意的。很明显吗?”
王礼僵硬地点点头。
孟弃:“那就好,我先去把材料交了。”
孟弃脚步轻快地离开了,留下了石化在原地的王礼。
王礼:原来,孟大神谈恋爱之后是这样的?好骚啊。
从那天孟弃穿着衬衫整栋楼乱窜后,所有人都知道孟弃谈恋爱了。
叶辛过后知道了孟弃的所作所为,她感觉自己已经被人标上了:“狂野的女朋友”的标签,她想把自己丢失的脸面捡起来,然后回空间a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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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应该快要完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写的是甜还是尬。各位小可爱们将就着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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