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读书

字:
关灯 护眼
66读书 > 星际逃亡:我要回地球 > 第4章 有了特殊能力

第4章 有了特殊能力

66读书 www.66dushu.com,最快更新星际逃亡:我要回地球!

一丝丝凉意袭来,任歌也不知自己睡了多久。

朦胧中觉得被黑暗中无形的力量束缚围住身体。

努力睁开眼睛,前面有点光亮。

努力向前爬了一段距离,接着又昏睡了过去。

过了好久,终于被一阵阵凌乱的脚步吵醒。

周围逐渐亮了起来。

认真看了一下。

自己正靠着墙壁坐着,面对着电梯门。

这是自己住的公寓地下室电梯间。

刚才就是被早起上班的人的脚步声吵醒的。

路过的人神色匆匆,不过还是很好奇地看了他一眼。

不过也就是看了一眼就离开。

这是一个生活节奏非常快的城市,大家都在为生活奔波。

他们无暇顾及一个蜷缩在楼道里衣不遮体的人。

任歌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

一条条碎布挂在身上,就像刚从战场上回来的一样。

手脚上到处都是被划伤的痕迹。

伸展了一下手脚,没事。

右臂那片刺痛痛了好长一段时间了,不关刚才坠落悬崖的事。

起来活动一下四肢,除了腰有点酸痛外并无大碍。

拍拍身上的灰尘,在众人诧异的眼光中走向了楼梯步行上楼。

——

爬上九楼,没有想像中那么累。

任歌去到冲凉房,脱光衣服冲洗干净。

身上到处都是伤口,好在都不深。

躺在公寓里那张小沙发上给自己擦了一些酒精。

看了一下手机,昨晚应该是在电梯口待了一晚。

坐好身子认真想了想。

这次从进电梯后的事一定不会是做梦。

那自己是怎么去了那里又怎么回来了的?

难道身上的伤是在电梯下坠的时候自己慌张乱抓的!

背上那里自己的手也抓不到啊。

那四只狗又是谁养的?

莱珂说的可能也对,自己小说看多了。

但是我的手机里就那篇小说,哪里有看多了?

任歌再次仔细打量放在桌子上的那个金属球。

外围金属笼上的金属丝细腻明了,纹路排列曲折但条理清晰。

盯了好久也没见昨天那样头昏眼花。

只是发现在金属丝缝隙内镶嵌着两颗圆珠笔笔芯大小的两个小圆球。

一红一绿,有点像宝石,又像是细小的针孔摄像头。

两者相隔不到一公分。

如果不仔细看,还真难发现。

尝试按了几下,都没什么反应。

看不出一个子丑寅卯来,任歌遂将它锁在抽屉里。

胡乱找了一点吃的坐在电脑前。

浏览了几页新闻网页,这几天没有什么新鲜事。

明天要上班,想到这有点累了。

昨晚没睡好,接着睡吧,看能不能做个好一点的梦。

——

任歌住的地方是一个小公寓,离公司不远。

每次都是走着去,自己也不喜欢同人合租。

索性多花点钱租了一个单身公寓。

自己有空写点小程序,一个人玩游戏也方便,关键公司补助一部分的房租。

有些港资公司的待遇确实可以。

没坐电梯,这次是走下去的。

当锻炼身体。

到了公司,任歌进门看到人事部的陈助理与前台小姐刘俐正聊着什么。

见他进来,就分开了。

刘俐低头漫不经心地擦着前台桌子。

往常大家都会笑着打个招呼,今天刘俐没拿正眼瞧他一下。

任歌一开始还有点纳闷,想想也就是那么回事。

习惯了,心里叹了一口气。

路过前台时手不经意碰到桌子。

脑中突然响起一个带着怨恨的嘀咕声。

看了一下刘俐,她嘴角都没扬一下。

刚才明明是她的声音。

任歌站住盯了一眼刘俐的嘴。

“咸涩佬!”三个字的广东话在自己脑中响起。

此时的刘俐用手挡住前胸领口。

我只是看下你的嘴动了没有,又没看不该看的地方,任歌想着。

难道自己真能感应到别人的想法!心中狂喜不已。

正迈步走向自己的办公桌,前面被一个长相有些粗壮的女子挡住。

她叫孟苑。

说是来公司实习,其实是到这来玩的。

公司的人表面上对她客客气气,那是因为公司小股东是她舅舅,陈助理是她表姐,背后都叫她圆柱孟。

女孩子都爱美,其实她自己也应该不希望身材这个样子。

历史上的唐朝女人都以肥胖为美,孟苑应该是双美。

别人怎么叫她他可管不了,任歌倒是从来没有那样喊过,无论在人前人后。

对于这位不用去感应都知道她的想法。

孟苑将一杯奶茶塞给任歌,刚想再说点什么,见一群同事都到了公司门口,转身走了。

同事们笑着同任歌打招呼,语气中带着调侃。

任歌假装生气没理他们,坐回自己的座位上。

边喝奶茶边准备打开电脑,当低头看向主机机箱的那一刻,自己惊呆了。

机箱外壳及里面的主板硬盘在自己眼中就是一根根线形框架,如同cad软件里的线条图形一样。

再试看了一下,近处都看的很清晰,远点就模糊了。

难道自己不光能够感应别人大脑思维还有透视金属的功能!

不会是接触了莱珂落下的那个金属球遗留的后果吧?

是自己变异了还是无意间获得了什么未知能量?

——

这几天身体一直不舒服,去医院检查了也没发现什么异常,只是自己右手手臂内侧那块红印越来越深,间接地有着火辣辣的刺痛。

十五年前。

任歌同往常一样在村子里自家玉米地里玩耍。

挖挖蚯蚓,抓抓蚂蚱,小孩子总喜欢玩耍,总是不喜欢回家。

后山果园里有个东西闪耀了一下,像是反光。

那是自己无意识中觉察到的第二次。

果园是自家承包的,种满了苹果树,这也是自己一直喜欢吃苹果的原因。

一定有什么东西在那,他决定要弄个清楚。

爬上那座山花了任歌不少时间。

山上有一处只有零星杂草荆棘的山坡,坡面陡峭,当然也没有种果树。

有片草丛特别茂盛。

这是自己确定了好久的位置。

从上面滑下来的时候,裤子都磨破了。

拨开荆棘来到草丛边。

草丛里面有一个小洞,大概碗口粗。

目测也就一手臂深。

用树枝拨拉了几次,里面没有什么动静。

放心地用手进去掏了一下。

就是一些碎石而已。

全部掏出也没什么会发光的东西。

倒是有一块纹理精美的方形石头与众不同。

纹路像是雕刻的一样。

拿在手上把玩了一会,不料石头瞬间不见了。

找了好久没找到。

自己那时还是小孩子也没太在意,无所谓地回去了。

还是蹦蹦跳跳回去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