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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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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迎来了一个大周末。周五下午放学,那些从乡下来县城上学的学生们,基本都坐小巴车回家了,一个月只回一次家,都是急不可待。

也有一些同学朋友,想趁此机会,聚一聚,做点什么。比如去逛街添件衣服,比如去网吧痛痛快快打上一天的游戏,又比如找个兼职,赚点外快什么的。

陆春找了这兼职,发传单的,要三个人,一天30块钱。是给一部国产手机做宣传,“某某手机,国产机中的战斗机。”

陆春叫了汤莎莎和罗纹,一起开始攒她们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罗纹的妈妈也是很支持的:“去体验体验生活吧。”

罗纹穿着一条紧身连衣裙,罩着那个大外套,梳了一个利落的马尾出门了。早上九点和陆春她们集合了。

汤莎莎穿了个粉色宽松的t恤,下边穿个蓬蓬裙,上衣塞到裤子了。中分,在耳后梳了两个小团子。

陆春穿了一件好像男版的球服,长度都到大腿了,其实是女版的,最近流行这样穿,下边穿了个短裤。散着头发,只是在她右耳处,编了三根小辫,造型酷酷的,有李孝利的感觉。

她们去手机城店里拿到传单后,就在门口的马路上派发。

罗纹比较勤勤恳恳,中规中矩,递出去的每张传单,都礼貌认真地说:“你好,请看一下。”人家接过传单了,还感激地说:“谢谢!”

汤莎莎嘻嘻哈哈,一脸小姑娘的可爱气,看着形形色色的人中,有的帅哥真是长得好,“这样的帅哥才配得到我的传单。”她发个传单还挑挑拣拣,也不想着什么时候能发完。

陆春老油条,只要没有巡查的人看,她就坐在路中间的栏杆上,嚼着泡泡糖,谁路过给谁一张。

巡查的是个戴眼镜的中年男,瘦瘦的,骑个自行车,文文气气的样子。他看见罗纹的表现,比较满意。看见汤莎莎,也没有说什么。看见陆春,也只是跟她摆摆手,示意她下来,走动起来。

总之这一上午下来,还带着工作新鲜劲儿的她们,也都觉得过得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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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三个人一起在外边吃鸡丁米线。

罗纹和陆春都超级喜欢放辣椒,放很多的那种。汤莎莎只要尝一口她们的汤,就会哭。

“吃米线,就是要这种鸡汤的鲜味。”汤莎莎坚持。

“我喜欢吃辣,什么都要辣的。”罗纹发表自己的观点。

“我喜欢酸辣,放好多醋,好多辣椒。”陆春更是个重口味。

汤莎莎还会把自己不喜欢吃的香菜,夹给超级爱吃香菜的罗纹。总之三元钱一碗的鸡丁米线,都能让她们吃出自己喜欢的味道,这么满足的幸福,也是能得一次是一次。

“今天我发现,我们学校就是个破草堂子,那里边都是什么人啊,一个个土里土气。大街上多么多帅哥,一个个像从偶像剧里走出来的明星,他们接过带着我体温的传单,以另一种方式跟我进行了碰撞和交流……”汤莎莎回想着上午,真觉得自己好久没有见过世面了,只是学校那一片天。

“打住!那是穿校服的事。每天穿那一件衣服,早就不新鲜了。外边的人有各种各样的发型,各种各样的衣服。不用苦恼地学习,能自己赚大把的钞票。脸上带笑,走路带风,能不好看吗?”陆春说道。

罗纹这个时候,只觉得别人活得很洒脱。虽然她看起来也很开朗、乐观,并不内向,但总觉得自己被束缚,没有别人随心所欲。可能每个人都这样认为吧,觉得别人过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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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有没有看见同学,或者什么熟人?”罗纹问道。

“没有啊,看见也想装看不见。早上五点多起来开始看,看到晚上十点,一看就是一个月。唯有这两个能让我歇歇眼。”汤莎莎一脸反感。

下午发传单的时候,就不如上午有劲头了。还好只有这一天的兼职,要是大星期歇的两天都要发传单,还要在周末的晚上发完传单,赶去上晚自习,真是要命了。

汤莎莎上午跟打了激素一样,笑嘻嘻地看看这个男生,递上一张传单,神经哈哈地看看那个男生,递上一张传单。下午就明显不一样了,发个传单的架势,跟被贩卖的小媳妇一样,委屈兮兮地向路人递诉状,等待救援。

陆春还是嚼着泡泡糖,坐在那里,谁路过塞给谁。

罗纹省去了上午的“你好,请看一下”,只剩一句“谢谢”。谁接过她的传单,她谢谢谁。

“怎么谢?”一个声音回道。

罗纹一抬头,竟对上路鹏程的那张俯身下来的笑脸。

不穿校服的路鹏程,在周末晚自习的班里,她也不是没见过。今天在外边,罗纹还真没认出来。

路鹏程头发或许喷了啫喱,比较坚挺有型。穿白色的t恤和卡其色的长裤,身材高挑,形象干净。不过让罗纹有一点好笑的是,他左耳好像带了个类似耳钉的东西。

“娘炮。”罗纹在心里说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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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纹还没回路鹏程,汤莎莎就围过来了。

“你们怎么在这啊?”汤莎莎拿手里的传单拍了拍路鹏程,问道。

罗纹这才注意到,旁边还有其他同学。原来是宋小磊、张超、杨辉。张超、杨辉跟路鹏程蛇鼠一窝,没有什么稀奇,怎么宋小磊也在?

“哎,你们怎么把学霸拐来了?”陆春也围过来了。

原来他们四个,加上魏小林、任浩帅,是一个宿舍的。本来想约好一宿舍白天一起逛逛街,添点衣服,晚上吃吃饭,唱唱歌。不过魏小林和任浩帅家里不是县城的,趁着大周末回家了,就剩他们四个。

“你怎么不回家?”汤莎莎对着杨辉说。杨辉家也不是县城的,她也知道,真是博古通今,四通八达,神算子,以后请尊称她为“汤大仙”。

“我多讲哥们义气了。”杨辉一脸自豪。

“你们要发到几点啊?”路鹏程问道。

“五点吧大概。”陆春回答。

“相请不如偶遇,晚上一起吃饭唱歌啊。”路鹏程对着她们三个说道。

“你请还是兑钱?”汤莎莎问道。

“我请啊。我们正好商量好的轮流请,今天第一次聚,轮到我。什么都不用管,高高兴兴吃、喝玩。”路鹏程笑着说道。

“看看这富家公子的嘴脸,多帅。不忍拒绝。不过得再等一个小时,我们完工了。”汤莎莎说道。

“都没问题吧,那我们去转转,一会五点,准时还来这找你们。”路鹏程说道。

“我没问题。”陆春回。

“我得问问,还不确定。而且我晚上不能太晚回家,到时别说我扫兴。”罗纹据实说道。她喜欢有什么话说在前边。一边和大家聊天,一边看看有没有巡查的过来。

“没事,谁有事谁先走,谁会说什么。那就这么说定了,一会见。”陆程程高兴地说。

“四帅配三美,超级七人组啊。”杨辉也一脸兴奋。

他这么一说,大家还相互观察一番。

杨辉今天洗头了,穿黑色t恤,墨绿色休闲裤,有点痞帅的感觉。

张超一身球衣,篮球鞋,运动风。就是不打篮球,有的人也喜欢穿一身球服,自己觉得好看,穿着舒服。

宋小磊和路鹏程一样是白色t恤,黑色裤子。

罗纹能看到在宋小磊衣服上,不起眼的地方,印着小小的对勾标志,这是她认识的,为数不多的几个牌子之一。其实她也希望能穿一身印着对勾标志的衣服,只是一件也行。感觉穿上有对勾的衣服,人生才是对的。

“哎,那个……叫上你们宿舍的人可以。反正路鹏程请客,别放过他。”张超挠挠头,支支吾吾地说道。

“跟谁不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似的。”陆春回到,“想让我们宿舍的那个人来,除非你走了。”

大家都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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