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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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子里一时静悄悄的。
只有外面不知名儿虫鸟的叫声唧唧啾啾,更增添了一份寂静。
那个温润的声音轻柔若微风:“既是你回来了,那便照顾你娘吧,我先回去了。”
齐胜想说话,却不敢:他怕自己一开口,就会被听出端倪来。
程家小娘子看他不回答,等了一瞬,便用纤细的食指轻轻敲敲桌面。
齐胜顿一下,没有抬头,低声道:“多谢小娘子告知我这些,天儿不早了,您请回去歇着吧。”
小娘子看着他,没动,淡淡道:“不必谢。白日里都是邻居们过来照看的,有一个算一个都搭了把手,你若是要谢便去谢他们吧。”
齐胜就更挫败了。
他虽然只有十五岁,可是打小嘴儿就甜,又在外面闯荡了两年,这场面话说的可是溜溜的。若是遇到这样的情况,那些外面的小娘子们不是羞红了脸低头,就是也说些弯弯绕绕的话儿以示他客气了。
他说这样的话当然是真心的,可也不过都是大家都会说的一句客气话儿。一般人,即便是再木的老实人,不也都是会说一句‘不必客气’吗?哪里有像程家小娘子这样说话的?
完全让人不知该怎样接口,且还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齐胜深吸一口气,刚刚的沮丧反而平复了不少,便也学着她的样子,淡淡道:“多谢小娘子告知,我明日便去谢谢街坊们。”
“嗯。”
小娘子轻轻嗯了一声,又道:“在此之前,你还是先去一趟州衙吧。每日里都有官差来问你,应该是认为你在外面得罪了人,这才被人报复回来带累了家里。每日这样来,我不喜欢。”
齐胜听说起这事,本想问问当时实情到底如何,小五子没说清,这贼到底捉到了没有,他娘到底如何脱的身?
他都太想知道。
可现时听小娘子这话音便觉出冷淡来,一下子就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了,只得放过满肚子的疑惑,略略尴尬地咧着嘴应承道:“好,明日一大早我便去,给小娘子添麻烦了。”
“嗯。”
小娘子又嗯了一声,便转身朝门口走去,到门边的时候又转回身,看着他道:“巷口的土大夫那里还有一剂药,他明日早上会煎好,你去取便是。”
齐胜是个灵醒人,立即明白是小娘子代付了药钱,忙道:“原来是小娘子让土大夫煎的药,多谢了。多少银钱?明日我一并拿给程家娘子。”
小娘子轻轻颔首,道:“你去问土大夫吧,他说多少便是多少,看病着急我留了半钱。”
周武国强盛,物价很低,半钱银子就是五十文,这已经很是不少了。
齐胜便又觉得这个程家小娘子虽说话冷冷淡淡的,可这人做事却很仗义,让他心里重新又热乎起来,就连忙去掏钱袋,要还钱。
哪知他浑身上下摸了个遍,也没找出来一个铜板。只在这时才想起来,是放在客栈里忘了带出来。
他臊得脸通红,不单是现在,他想的是那会儿,就这样一个大子儿没有的自己,竟然还邀请了王二哥说请他吃晚饭?
丢死人了!
那也不能就这样干耗着,齐胜只得忍着羞臊,又深深施一礼,用蚊子声儿道:“明儿给您。”
小娘子倒是没什么多余的眼神看他,也没多说一个字,只是点点头,便转身轻悄悄地走了。
太丢人了!
齐胜讪讪地重新坐回炕沿,心中暗道:“这个程家小娘子长的倒是美,就是实在是不通人情世故。她这样,即便是做了好事,也不会被人感激。不过好在她人大方不爱计较,这点倒是少人有。”
此时忽听得床上传来一声叫声:“胜儿,是胜儿回来了吗?”
齐胜连忙回头,便看到他娘正睁了眼睛看他,满面惊喜。
不知怎么的,他这眼眶就是突然一红,便也哽咽着声音喊了一声:“娘。”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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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