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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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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话儿讲,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

这说的可不就是眼前的小娘子?这哪里还是他们穷人家闺女的样子,这分明就是富贵人家大小姐的样子。

平常时总是一副冷冷淡淡不爱理人的架子,对谁都客客气气的,完全看不出来就是一个摆小摊卖烧饼的,倒像是身边带着丫鬟吃饭穿衣都要人伺候的大家小姐。

客气倒是真客气,齐婶子也不能昧着良心说瞎话就说不好,是虚情假意的,可就是这心里实在不舒服。

好像是明晃晃地带出一道线来把人隔开,让跟她说话儿的人清清楚楚地知道:不要越过这道线去,她不需要。

任谁被这样冷淡地对待,也会觉得自己是热脸贴冷屁股,心里发凉。

齐婶子心里恼怒,却又起了另一番想法:郝婆子在的时候,有时候得闲儿也会跟自己唠些闲话,说起程小娘子,也是上愁得很。

姑娘家今年已经十七岁了,性子却有些娇憨不识人间事儿,她都发愁如果自己有一天没了,这孩子该怎么办?

齐婶子当时听着只是笑,并不觉得怎样。

谁没有过花朵样的年纪?谁没被娘疼过?最后还不是一嫁了人就成人立事,被日子磋磨,谢成一片枯草了?

日子最磨人。

再不晓事也会被日子磨得晓事。

很多穷苦人家的姑娘十五岁就已经出嫁了,到了她这个年龄,早已经当上娘不说,孩儿都已经在路上跑了。家里上有公婆,下有丈夫孩子,天天柴米油盐酱醋茶,哪里还能不晓事呢?

时候到了自然就懂事了,不懂也得懂。

就像她自己一样,丈夫死的早,一个人拉扯着两个儿子,什么苦没吃过?什么重活没干过?受的那些苦累,那些气闷,三天三夜都说不完。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都是日子逼出来的。

穷人家都也是这样过来的。哪里还能像小娘子一样整天娇憨不懂事?那可都是富贵人家才能有的毛病儿。穷人不配有。

说句不好听的话,这都是闲出来的,也都是这老婆子从小娇惯出来的,如果她有一天没了,这孩子还真就立事儿了。

现今日,看到小娘子这副样子,齐婶子却有点儿信了郝婆子的话:她这个老大不小的外孙女,还真是愁人哪。

也怪不得郝婆子那样寡言少语的老实人,也会找自己说自家外孙女的闲话儿,她真的是实在愁的不行了。

想到这一茬,齐婶子那点儿气闷就又消了,甚至还带出点子想笑。自己这是怎么了,那都是别人家的事儿,小娘子和自己是啥关系?犯得着自己操这个闲心嘛。

别人是十七嫁不出去,还是七十嫁不出去,干自己什么事?自己只要把儿子好好供出来,将来再娶个好媳妇,才是正经。

像自己现在这样儿,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俏媚眼做给瞎子看,纯粹闲的。

她于是也没了说话的兴致,摇摇手径自回屋去了。

就这样在屋里一直待着做活儿,直等到独轮车咕噜噜的声音出门远去,齐婶子这才重新出屋干活。

今儿是个大晴天,她趁着起得早,先是把被褥都拿出来拆洗了一遍,晾好,再把屋子仔仔细细地擦抹一遍,又坐在炕上做了一会儿绣活儿,这才到院子里开始织布。

小风儿凉凉的,吹在身上舒舒服服,齐婶子把织机转得飞快。她是个爽快人,心里既已经放下了早晨的糟心事,此时整个人便又变得轻快起来。

这时外面再次响起咕噜噜的车轮声,慢慢由远及近。

齐婶子这次可就是头也没抬,继续织她的布去了。

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自家顾自家吧。

少惹闲气。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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